徽班進京駐地就在八大胡同,清末民國的伶人也沒有離開過八大胡同。如今的人知道八大胡同都是通過說相聲的了解的,其實他們不懂歷史。這里不僅是妓院的聚集地,其首先的標識是梨園行的大本營。
道光八年清朝人作的《金臺殘淚記》中記載了八大胡同的情況,“每當華月照天,銀箏擁夜,家有愁春,巷無閑火,門外青驄嗚咽,正城頭畫角將闌矣。當有倦客清晨經過此地,但聞鶯千燕萬,學語東風不覺,淚隨清歌并落。嗟乎!是亦銷魂之橋,迷香之洞耶?”
鶯鶯燕燕的所在,“銷魂之橋,迷香之洞”,與這些人為伍,程長庚迷惘了。他隱隱覺得不妥,但他安慰自己,伶人跟這些鶯鶯燕燕不一樣。伶人是賣藝的,是憑本事吃飯。
但是他后來發現,每當開戲之前,一些唱戲不怎么紅的男旦,都會扮好戲裝站立臺口,供臺下品評。一些神態猥褻的人,相顧調笑,指指點點。師兄們眉眼傳情,有時還會直接下臺跟這些人打情罵俏。散戲之后,也有師兄就坐著來客的豪華馬車,不知去向了。
開始大家見他年紀小有所隱晦,后來就告訴他這是戲園子“站臺”的生意,那些師兄們隨著客人去他處“銷魂”去了。這是伶人的另一門生計,以充當“像姑”為主業,唱戲反而是副業,或者只是招攬生意的手段。所謂“像姑”就是由年輕的男性伶人充當的男妓,提供的服務跟娼妓完全相同。
當時的情形記錄在《夢華瑣簿》中,“戲園分樓上、樓下。樓上最近臨戲臺者,左右各以屏風隔為三四間,曰官座,豪客所聚集也。官座以下場門第二座為最貴……”
叫條子在清末民國的京城文人士大夫圈子中,聲色需求很強烈。但當局道貌岸然的公開規定是禁止官員涉跡花叢的。有變通者,就以“像姑”代替。嫖妓女違法,嫖男妓合法,以法理做道德標準,想出這個變通主意的人一定是個天才的律師。
“像姑”據考證就是“相公”。由于“相公”是仕宦的稱謂,為有所區別,改稱為“像姑”,至少在口頭上,“仕宦”還維持著道貌岸然的道德觀。
起初,在文人士大夫眼中,“像姑”只是文酒之歡,招待客人調笑助興的風流節目,未必真個銷魂。與斷袖傖奴不同,參與者都認為“像姑”無傷大雅。很多明清才子,比如王文簡公、錢牧齋、龔芝麓、吳梅村這些人,都是此道愛好者,這是一種很古老的士大夫風氣。
無傷大雅的前提其實是沒有“真個銷魂”,不食馬干當然就無傷大雅了,意淫。
但是就有些浮浪子弟,傷了大雅,動了真格的。“像姑”從業者都是跟著市場感覺走,有需要就可以提供服務。墮落到后來,無傷大雅的也就有口難辯了,只好退出,有傷大雅的就占領了市場。
伶人充當男妓的風氣盛行,始于當初的徽班進京。戲班來到京城,主要駐扎在八大胡同中的韓家潭、百順胡同一帶。此后四喜、春臺等戲班相繼來京,又駐扎在八大胡同之百順胡同、陜西巷和李鐵拐斜街。隨后的進京伶人,都在八大胡同聚集。舊京城有句俗語:“人不辭路,虎不辭山,唱戲的不離百順、韓家潭”。“娼”和“優”差不多就是同行,所以娼優為伍,比鄰而居,在時人看來再正常不過了。
徽班進京帶動了大批伶人進京淘金,正經的演藝市場雖大,但競爭激烈。靠唱戲能唱出來大紅大紫的,鳳毛麟角。一些伶人沒有背景,北漂到京城,人地兩生,或迫于生活走投無路,或利欲熏心,就自甘墮落從事了這些“像姑”、“堂子”的勾當。
伶人自幼選材重視外貌,加上飾演女性角色經過專門訓練。在《清稗類鈔》中記載培養童年伶人需“以淡肉汁盥面,飲以蛋清湯,肴饌亦極醲粹,夜則敷藥遍體,惟留手足不涂,云泄火毒。三四月后,婉孌如好女,回眸一顧,百媚橫生。”肉汁洗臉,吃蛋清,全身敷藥。經過這樣的培養,個個活色生香。這樣,有姿色的伶人,就成了浮浪子弟追逐的目標。伶人充當“像姑”,也成了傳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