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生焰明近日從內蒙古自治區衛生廳了解到,該自治區從3月1日起,在呼和浩特市等6個首批試點盟市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凡政府舉辦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全部實行基本藥物零差率銷售。
據介紹,內蒙古自治區財政預撥資金1850萬元,用于試點地區實施基本藥物制度補助。該自治區要求,在自治區基本藥物增補目錄公布之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除了使用國家基本藥物外,可選擇使用國家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甲類)范圍內的藥物,確因地方特殊疾病治療必需的,也可從該目錄(乙類)中選擇用藥;蘇木鄉鎮衛生院可從自治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藥物報銷目錄內選擇用藥。
實施基本藥物制度后,對醫療機構庫存的藥品,該自治區衛生廳明確要求全部按進價零差率銷售,并且不得高于國家的指導價及自治區網上集中采購價格。(來源:健康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