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渭南1月7日消息(記者雷愷韋雪)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陜西渭南市中級人民法院已對犯罪嫌疑人張淑俠依法進行公開審理,她被控在2011年11月到2013年7月期間,利用職務之便,先后拐賣7名兒童,并導致其中一名嬰兒死亡。張淑俠當庭認罪,并多次鞠躬致歉。
天網恢恢疏而不漏,犯罪嫌疑人落網受審,但這起案件并沒有就此完結。人們的很多疑問還沒有解答:張淑俠為什么能屢屢得手?事發地富平縣婦幼保健院是不是存在監管漏洞?張淑俠的婦產科同事是不是也有失職行為?
昨天上午,這起案件再次開庭審理。這一次,站在被告席的,是原富平縣婦幼保健院院長王莉、副院長姚軍民,和原產科主任高文平、產房臨時負責人司欣。這四名被告被控失職,并當庭認罪。
昨天上午九點,與產科醫生張淑俠拐賣兒童有關的事業單位人員涉嫌失職罪一案,在陜西省渭南市臨渭區人民法院公開審理。
法院:渭南市臨渭區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現在開庭,傳被告人高文平、司欣、姚軍民、王莉到庭。
渭南市臨渭區檢察院認為,張淑俠作為醫生,能夠私自進入病房,直接將嬰兒抱走,充分說明醫院在產科管理上的混亂,而醫院工作人員對工作中存在的漏洞都已經習以為常。此前的采訪中,被告之一的高文平也承認,對于產婦生產過程中出現的異常狀況,并沒有醫務人員向上級匯報。
高文平:比如說主管的醫生或者護士發現了她,往二線報二線往三線報,三線給我報,我給醫院醫務科報,醫務科解決不了,人家就向司法機關公安局報案呢。
你應該按制度辦事、按流程辦事,應該都不會出事,每個人都是,助產人員也沒按流程辦事,她說什么你就做什么。她說,你不跟著她做,是不是也不會出這事。
本案中四名被告,身為富平縣婦幼保健醫院工作人員,在工作中嚴重不負責任,犯有事業單位人員失職罪。
法院:被告人高文平、司欣、姚軍民、王莉四人,身為國有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工作中嚴重不負責任,致使張淑俠趁機從醫院將多名嬰兒抱出拐賣”,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上述四被告人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168條之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事業單位人員失職罪追究四被告人刑事責任。”
昨天的庭審中,法庭就公訴機關指控的四名被告人失職罪一案的犯罪事實、量刑情節和公訴機關出示的證據分別進行了法庭調查和質證。
辯方律師認為,王莉與姚軍民作為醫院領導,已經在平時的工作中制定了相關制度并且每周檢查,未能及時發現販嬰行為雖然是事實,但并沒有刻意隱瞞、回避、逃避相關責任,販嬰案事發后積極作為,王莉和姚軍民沒有在主觀上故意忽視和不負責任,失職罪證據不足,罪名不能成立。
但從控辯雙方的辯論中可以看出,富平婦幼院平日里管理混亂、人情大于法理的情況已經相當嚴重。原富平婦幼院產房臨時負責人司欣說,其“負責人”的職務是領導口頭上任命的,作為臨時負責人,她主要負責排班和醫用耗材的領取。醫院的規章制度張貼在墻上,有些按照制度辦、有些按習慣辦,產房交班只是口頭交接,在7月份販嬰案出現之后才有簽字交接的環節。
富平婦幼院原院長王莉說自己在工作中已經盡力,但有些工作仍舊沒有做到位,存在漏洞。王莉供述,對員工教育不夠,醫院的相關制度執行力度不夠,醫護人員不能按照相關規定執行,不能及時向上級匯報,分管領導責任心不強,相關制度的檢查和落實不到位,這些都是最后導致販嬰案出現的原因。
公訴機關認為,張淑俠作為醫生,能夠私自進入病房,直接將嬰兒抱走,充分說明醫院在產科管理上的混亂,而醫院工作人員對工作中存在的漏洞都已經習以為常。醫院每周有例行檢查,但大多流于形式,未能及時的發現隱患,從而導致“販嬰案”的最終發生。
四名被告人在最后陳述中都表示有責任或有罪,并向受害者家屬和社會表示道歉,希望法庭公正審理。
高文平:由于管理不嚴格,才有7.20事件的發生,使白衣天使稱號蒙羞,我有罪,我道歉!
王莉:我愧疚萬分,常常夜不能寐,我有責任。向受害者家屬、嬰兒、社會表示深深的道歉!”
渭南市臨渭區人民法院將擇日對案件進行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