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都買不到幾毛錢一包的平價鹽了,超市里最便宜的鹽也要1塊5一袋!”在我國,食鹽實行專營,也就是壟斷經營。食鹽的價格,從出廠、批發,到零售,全部屬于政府定價。如今在市內各大超市,玉砂鹽、低鈉碘鹽、貢晶鹽一個比一個貴,平價鹽的身影卻越來越少,不少市民感嘆,鹽價都貴過米價了!
國家發改委網站周一發布消息,宣布廢止《食鹽專營許可證管理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執行。此消息在網上一經出現,便引得無數網民狂歡,改革正從各種角度被積極解讀。鹽價能否降下來?買鹽能否像買菜一樣講價?這也是大多數消費者最為關注的話題。
國人吃鹽成本:像燒油一樣居全球前列
中國一度是世界上缺碘最嚴重的國家之一,曾占到世界碘缺乏病人群的40%。為推行食鹽加碘,國務院相繼頒布多項條例,明確實行食鹽的國家專營制度,食鹽由中鹽和各省鹽業公司統一加碘銷售,各制鹽企業所產食鹽必須由鹽業公司統購統銷。
食鹽和煙草是目前我國僅剩的兩個保持專營體制、按計劃統購統銷的行業。在食鹽體系內,鹽業公司是唯一的經銷商,而食鹽生產亦由政府特許的生產企業按計劃進行,這一性質也造成了行業壟斷現狀。
食鹽的利潤究竟有多高?據國家發改委和各省物價局規定,食鹽出廠價為每噸300到500元。記者查閱了2009年出臺的《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提高食鹽出廠(場)價格的通知》后發現,每噸碘鹽批發價格(含稅)沒有超過700元的。然而在廣州市內的超市貨架上,500g一包的平價食鹽普遍標價為1.5元左右,換算后即每噸3000元。也就是說,從出廠價到銷售價,食鹽的價格飆漲了6到10倍。《食鹽價格管理辦法》規定,食鹽零售價和批發價差率應控制在20%以內,小包裝成本費用利潤率控制在15%以內。如今這個差價,顯然不止。
這還是以最便宜的平價鹽計算,廣州華潤萬家的一位售貨員告訴記者,超市內再沒有比售價1.5元的廣東鹽業“加碘精制鹽”更便宜的食鹽了。而最貴的則是中鹽集團進口的“荒波鈣強化營養鹽”,350g售價就近20元。數據統計顯示,與發達國家相比,我國的食鹽零售價格明顯偏高,美國、法國、澳大利亞、中國這四個國家的人均食鹽消費額與人均國民收入之比分別為:0.06、0.04、0.04、0.12。橫向比較,中國人吃鹽的成本,已然像燒油成本一樣位居全球前列。
而且近年來鹽價一直在漲又是不爭的事實,也難怪市場上有關鹽業公司被指專營暴利的聲音一直存在。國家行政學院教授張春曉撰文稱,中國鹽業體制政企不分,專營權和監管權合二為一,導致許多地方專營擴大化,監管弱化。然而在2007年,國家審計署對全國鹽行業進行了8個月的審計,結論是“食鹽并不存在暴利”。
廢止食鹽專營許可證:并不意味取消食鹽專營專賣
此前的2013年12月,國務院對《食鹽專營辦法》做出修改,將食鹽定點生產企業的審批權下放至省級。據媒體報道,發改委表示原來規范中央部門審批食鹽專營許可證的管理辦法——《食鹽專營許可證管理辦法》已無存在必要。
食鹽專賣2500年的歷史就此終結了嗎?在業內人士看來,上述變化是順應簡政放權的思路,也是推動中國食鹽業改革的重要一步,但廢止《食鹽專營許可證管理辦法》并不意味著食鹽專營向社會資本放開。如申銀萬國認為,在我國現行的鹽業管理政策下,主要有國務院《食鹽專營辦法》和《食鹽專營許可證管理辦法》兩個框架性文件。發改委廢止了《食鹽專營許可證管理辦法》,但《食鹽專營辦法》應仍然有效,此次許可證廢止對現有食鹽銷售制度沒有實質改變。
中國經濟法學研究會理事、武漢大學競爭法與競爭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孫晉教授也表達了類似的看法,取消食鹽專營涉及的環節、部門眾多,現在可能是將審批環節作為一個突破口,帶有改革探路的性質。“廢止《食鹽專營許可證管理辦法》并不意味著取消食鹽專營專賣,只是在審批這個環節取消了。嚴格來講,只有將《鹽業管理條例》以及《食鹽專營辦法》廢止了之后,才能從根本上廢止食鹽專營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