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月21日電(彭寧鈴) 近日,陜西一公司高管家暴妻子的視頻惹怒全網,視頻中,男子當著年幼孩子的面,連續暴打妻子頭部,而被打女子毫無還手之力,還在不斷保護安慰孩子“別怕”,視頻畫面讓人揪心、憤怒。
20日,陜西空港新絲路商貿有限公司發表聲明稱:關注到公司綜合部副經理毆打妻子事件,對他的家庭暴力行為表示強烈譴責,并決定對其停職并移交紀委進一步調查處理。陜西省婦聯高度關注該家暴事件,對施暴人這一惡劣行為進行強烈譴責,表示將根據受暴當事人需要提供法律援助、心理幫助等。
反家暴是國家、社會和每個家庭的共同責任。單位、個人發現正在發生的家庭暴力行為,有權及時勸阻。政府相關部門、婦聯、傳媒、學校等均應在各自職責范圍內,組織開展反家庭暴力宣傳教育活動,根治家暴滋生的土壤。
國家禁止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2016年,中國第一部反家暴法生效,其中明確如此規定。民法典也已將此作為處理婚姻家庭關系的基本原則。全國婦聯權益部2021年曾專門發布《家庭暴力受害人證據收集指引》,對“證明發生過家庭暴力事實的證據”及“證明面臨家庭暴力現實危險的證據”等作出詳細說明,用于幫助受害人樹立證據意識,依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20多年前,電視劇《不要和陌生人說話》曾在中國社會激起有關家暴的熱烈討論,20多年過去,時過境遷,無論是輿論共識,還是法治保障,社會對家暴的態度都更加旗幟鮮明,然而,家暴作為一種“沉默”的社會頑疾,依然時常引發輿論的強烈反響。
遏制家暴,不能只寄希望于受害者自己站出來。我們批判過“家丑不能外揚”,但對于弱勢一方來說,面對暴力,逃離遠比外人想象的要難。我們鼓勵更多受害者不再沉默的同時,更要呼吁社區、婦聯、司法等部門,不能總是事后作為,對于暴力的發現、干預和介入應是相關職能部門和社會組織職責所在。
遏制家暴,不能只寄希望于監控器能拍下所有。家暴的隱蔽性、“取證難”是公認的客觀現實,但是,在涉家暴的訴訟案件中,司法部門應積極發揮依職權調取證據職能,不能苛以受害方過重的舉證責任,同時,要將人身保護令等制度用到底、用到位,“法不進家門”的觀念必須破除。
遏制家暴,不容任何“寧拆十座廟,不毀一樁婚”的和稀泥。家暴不是家務事,對家暴零容忍,不能模棱兩可、含糊不清,面對暴力犯罪,任何“忍一時”“退一步”的勸和、護短、當和事佬都是包庇、縱容、助紂為虐。
陜西公司高管家暴妻子事件發生后,有網友評論,“結婚證不是掩飾犯罪用的”。的確,家是社會的最小單位,家庭和睦則社會安定,家庭幸福則社會祥和,家庭文明則社會文明,反對家暴,需要全社會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