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音
今年將修改婦女權益保障法
對侵害婦女權益犯罪零容忍
3月8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舉行第二次全體會議,聽取和審議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工作報告中介紹,根據年度立法工作計劃,今年將修改婦女權益保障法等。報告提到,2021年起草并初次審議了婦女權益保障法修訂草案,對婦女權益保障中的突出問題深入調研,將在預防性保障、侵害處置、救濟措施、責任追究等方面完善相關規定。
每年全國兩會,代表委員都會圍繞婦女權益保護問題建言獻策。婦女權益保護受到代表委員關注,也是國家立法的重點方向。婦女權益保障法自1992年實施以來,對于保障婦女合法權益、促進男女平等發揮了重要作用。不過,侵害女性權益的現象尚難禁絕,甚至發生豐縣“生育八孩女”這樣極端的案件;另一方面,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出現了不少新問題,比如,職場性別歧視比比皆是,家暴和拐賣婦女等犯罪案件令人心驚,“女德班”沉渣泛起……說明現行婦女權益保障法亟待調整和擴容,相關的懲戒執行力度也要進一步夯實。
女性讓社會充滿活力與溫情。2020年,全國4萬多名馳援湖北的醫護人員中,女性占到三分之二;2021年,獲全國脫貧攻堅楷模榮譽稱號的10名個人,女性占半數;在冬奧會和冬殘奧會上,女運動員大放異彩……“她力量”在推進社會進步發展的進程中功不可沒,社會有責任尊重和愛護女性,鏟除侵害女性犯罪行為賴以生存的土壤,為她們帶來安全感和幸福感。
2021年12月20日,《婦女權益保障法》修訂草案已經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二次會議初審,這是自該法頒布以來的第三次修正,針對婦女權益保障之路的堵點痛點制定了更具指導性、可操作性的措施,及時回應了社會關切。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明確將在今年修改該部法律,再次彰顯國家保護婦女權益的力度和決心。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兩高報告”也明確提到,加強婦女權益保護,嚴懲性侵、拐賣婦女兒童和收買被拐賣婦女兒童等犯罪,強化對被拐賣婦女兒童的司法保障;對殘害婦女兒童等犯罪當判死刑的判死刑;對收買、不解救、阻礙解救被拐賣婦女兒童犯罪堅決依法追訴、從嚴懲治。一系列表述,也是從法律的高度,宣告對侵害婦女權益的犯罪行為零容忍的態度,具有振聾發聵的意義。
萬千女性在追求自我價值和社會價值實現的路上表現卓越,展露才華,正是她們的智慧和堅韌,撐起了不可或缺的“半邊天”。一部不斷完善的婦女權益保障法,就是在用心呵護“她力量”,讓婦女的獲得感更可持續、更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