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天津4月17日電 (周亞強 王順琦)記者17日從天津市應急管理局獲悉,近日,天津市減災委員會出臺了《天津市重大自然災害調查評估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以進一步規范天津重大自然災害調查評估工作,持續提升防災減災救災能力。
《辦法》規定,對天津市行政區域內發生造成重大社會影響且符合分級實施標準的重大自然災害適時啟動調查評估;重大自然災害調查評估應當成立調查評估組,負責調查評估具體實施工作,組長由組織重大自然災害調查評估主體的相關負責人擔任,主持調查評估工作;調查評估組成員由天津市減災委相關成員單位及有關單位、受災地區的區人民政府組成,可以聘請有關專家參與調查評估工作。
同時,《辦法》對重大自然災害調查評估工作的啟動程序、實施步驟、工作紀律、分組職責、技術支撐、資金保障、報告起草、整改落實及督促檢查等方面工作進行了詳細規定。
“《辦法》的出臺有利于在開展調查評估過程中充分發揮市減災委各成員單位的專業優勢,凝聚各級政府、有關部門和單位的力量,全面查明災害形成機理、應對過程和災情損失,科學評估災害應對能力和不足,徹查各類問題和深層次原因,總結經驗教訓。”天津市減災委相關負責人表示,《辦法》將為天津市進一步規范組織開展重大自然災害調查評估工作提供依據,持續提升天津市防災減災救災能力,為積極推進天津市自然災害防治體系和能力現代化提供有力保障。(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