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濟南12月25日電(記者 孫婷婷)“‘雙隨機、一公開’等抽查檢查結果的相關負面信息、不實承諾信息、股權凍結信息等,長期在公示系統對外公示,影響企業的招投標、融資等經營活動。”25日,山東省市場監管局二級巡視員趙風勇表示,按照最新修訂后的政策規定,企業按要求整改后,主動消除危害后果和不良影響,滿足最低公示期等信用修復條件,可以申請對抽查檢查結果負面信息進行信用修復。
山東省人民政府25日召開新聞發布會,解讀《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山東)涉企信息歸集公示應用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
趙風勇解讀政策時表示,山東擴大信用修復范圍,《管理辦法》修訂后,公示系統信用修復范圍擴大至“行政處罰信息”“經營異常名錄信息”“嚴重違法失信名單信息”“‘雙隨機、一公開’等抽查檢查結果相關負面信息”“不實承諾信息”“股權凍結信息”等。“涉及這些事項的公示信息,企業糾正失信行為、消除不良影響,滿足最低公示期限等信用修復條件,可以按照法定程序申請信用修復。”
“信用修復能夠為失信的經營主體提供糾正失信行為的機會,通過信用修復重塑自身信用,幫助其在未來發展中獲得更多的機會。”趙風勇稱,為給企業提供高效便捷的信用修復服務,公示系統上線了網上信用修復功能,有信用修復需求的企業,可以通過公示系統在線上傳材料、提交申請,不受時間、地點限制,實現信用修復“全程網辦”和“零次跑”“零見面”。
山東省人民政府25日召開新聞發布會,解讀《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山東)涉企信息歸集公示應用管理辦法》。崔晗 攝記者翻閱《管理辦法》了解到,行政處罰、抽查檢查結果相關負面信息、不實承諾信息最短公示期限為3個月,最長為3年。其中,涉及食品、藥品、特種設備、重點工業產品領域和嚴重安全生產違法行為、嚴重消防安全違法行為的最短公示期1年。符合上述規定,且主動糾正失信行為的企業,可向失信信息認定部門提出信用修復申請。
山東省生態環境廳執法局局長趙輝介紹說,山東省生態環境廳精準評價企業環境信用狀況,將企業信用等級設置為“綠、藍、黃、黑”四個等級;采用“駕照式”管理模式,將企業環境違法違規行為記分標準細化為26項,采取記分與“一票否決”相結合方式開展企業環境信用評價。
此外,考慮到企業因輕微違法行為出現融資貸款難等現實困難,山東省生態環境廳首次設立藍色標識企業,將受到責令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警告、不足3萬元人民幣罰款等三類處罰處理決定的企業納入其中。“藍色標識企業實行失信預警制管理,只記分,不納入聯合懲戒范圍,為輕微違法企業打造了失信緩沖地帶。”趙輝說。
山東省市場監管局副局長郭朝波表示,除了《管理辦法》外,在信用監管制度建設方面,山東市場監管部門還出臺了經營異常名錄、嚴重違法失信名單、公示信息抽查、信用修復以及信用風險分類管理等一系列政策措施,構建了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截至目前,該省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嚴重違法失信名單企業43.6萬戶,同時對32.3萬戶企業實施信用修復,以信用環境的改善,助推市場環境、營商環境、發展環境向好向優。(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