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天津12月15日電(記者徐思鈺、高敬)正在進行的第三輪第五批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15日通報典型案例,指出天津寧河、薊州等區部分濕地未得到有效保護,自然保護區內違規問題多發,礦山修復治理工作不嚴不實。
督察組發現,天津部分濕地保護缺位。寧河區橋北街道震新村濕地內傾倒有建筑垃圾,并混有除塵布袋等工業固體廢物,侵占面積約6畝。濕地水質監測結果顯示,化學需氧量、氨氮濃度分別超地表水環境質量Ⅲ類標準14.6倍、1.7倍。寧河區天駒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將約21畝濕地排干,用于建設廠房和物料堆場。場地內露天堆存大量廢舊欄桿等物料,因除銹噴漆作業,地面已被染成黃色。薊州區張畢莊村南側一處濕地堆填大量建筑垃圾,填埋量約7.2萬立方米,侵占濕地13.5畝。
自然保護區內違規問題多發。今年9月,督察組暗查發現,在天津古海岸與濕地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緩沖區的曾口河附近,有施工單位違規占用和破壞灘涂作為設備堆場,還將約2800立方米建筑垃圾傾倒在附近坑塘。寧河區俵口鎮設在保護區實驗區內的生活垃圾中轉場環境管理混亂,場內生活垃圾露天堆存,場外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隨意傾倒。11月督察發現,上述保護區緩沖區內的北淮淀鎮樂善莊村一處洼地被建筑垃圾填平,其南側還有一條近200米的垃圾帶,兩處共堆填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2600余立方米。薊州區漁陽鎮在中上元古界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內設置的生活垃圾收集點,堆存建筑垃圾,傾倒廚余垃圾殘液。
督察發現,礦山修復治理工作不嚴不實。薊州區相關規劃明確,西五百戶白云巖礦修復工作應于2025年完成,自2022年啟動修復工程招標后,卻一直未開展實質性工作。2024年,薊州區重新編制相關方案,明確對12公頃廢棄礦山平臺進行修復,但僅僅設置圍欄和警示牌,于今年6月通過竣工驗收。11月督察發現,該礦區采礦作業面大面積巖石裸露,無任何生態恢復跡象。
督察組表示,將進一步調查核實有關情況,并按要求做好后續督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