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重組企業整合內部資源,走以內涵為主的發展之路。鼓勵將企業兼并重組與改組、改制、技術改造、加強管理相結合。鼓勵企業創新商業模式,發展電子商務。
(四)船舶行業。到2015年,前10家造船企業造船完工量占全國總量的70%以上,進入世界造船前10強企業超過5家。形成5-6個具有國際影響力的海洋工程裝備總承包商和一批專業化分包商。形成若干具有較強國際競爭力的品牌修船企業。
積極推進以大型骨干造船企業為龍頭的跨地區、跨行業、跨所有制的兼并重組,優化資源配置,發展擁有國際競爭力的企業集團,提高產業集中度。促進優勢企業通過兼并重組等方式擴大高端產品制造能力。鼓勵上下游企業組成戰略聯盟,進行產業鏈整合。推進骨干企業開展境外并購。鼓勵中小型造船企業面向細分市場實施差異化競爭,向“專、精、特、新”的方向發展,在優勢領域形成特色和品牌。引導船用低中速柴油機和甲板機械等配套企業以資本、產品為紐帶,加大專業化重組力度。
(五)電解鋁行業。到2015年,形成若干家具有核心競爭力和國際影響力的電解鋁企業集團,前10家企業的冶煉產量占全國的比例達到90%。支持具有經濟、技術和管理優勢的企業兼并重組落后企業,支持開展跨地區、跨行業、跨所有制兼并重組。鼓勵優勢企業強強聯合,積極推進上下游企業聯合重組,鼓勵“煤(水)-電-鋁”及“礦山-冶煉-加工-應用”一體化經營,實現規模化、集約化發展,培育3-5家具有較強國際競爭力的大型企業集團。
(六)稀土行業。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促進稀土行業持續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11〕12號)有關要求,支持大企業以資本為紐帶,通過聯合、兼并、重組等方式,大力推進資源整合,大幅度減少稀土開采和冶煉分離企業數量,提高產業集中度,基本形成以大型企業為主導的行業格局。
(七)電子信息行業。到2015年,形成5-8家銷售收入過1000億元的大型骨干企業,努力培育銷售收入過5000億元的大企業。以資本為紐帶推進資源整合及產業融合,加快發展和形成一批掌握關鍵核心技術、創新能力突出、品牌知名度高、國際競爭力強的跨國大公司。
支持龍頭骨干企業開展并購,大力推動產業鏈整合,提高產業鏈管理及運作水平,強化產業鏈整體競爭力。積極推進制造業向服務延伸,推動產品制造與軟件和信息服務融合、制造業與運營業融合,大量催生新產品、新業態,鼓勵引導商業模式創新。引導并加快產業鏈垂直整合進程,促進資源優化重組。
(八)醫藥行業。到2015年,前100家企業的銷售收入占全行業的50%以上,基本藥物主要品種銷量前20家企業所占市場份額達到80%,實現基本藥物生產的規模化和集約化。鼓勵研發和生產、原料藥和制劑、中藥材和中成藥企業之間的上下游整合,完善產業鏈,提高資源配置效率。鼓勵同類產品企業強強聯合、優勢企業兼并其他企業,促進資源向優勢企業集中,實現規模化、集約化經營,提高產業集中度。培育形成一批具有國際競爭力和對行業發展有較強帶動作用的大型企業集團。
(九)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支持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發展的意見》(國發〔2012〕10號),支持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通過兼并重組、收購、控股等方式,組建大型企業集團。培育壯大龍頭企業,打造一批自主創新能力強、加工水平高、處于行業領先地位的大型龍頭企業。引導龍頭企業向優勢產區集中,形成一批相互配套、功能互補、聯系緊密的龍頭企業集群,培育壯大區域主導產業,增強區域經濟發展實力。(人民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