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礦權尚存爭議煤礦卻神速獲批多個手續
陜西省發改委給香港益業配套的波羅煤礦探礦權,實質上從2006年至今一直處在司法爭議階段,目前依然處在最高院的審理階段。頗為詭異的是,盡管該煤礦的歸屬未定,卻在短短一年之內“神速”獲批。
記者了解到,2003年8月25日,凱奇萊公司與西勘院簽訂《合作勘查合同書》,雙方決定共同出資,對波羅-紅石橋勘查區煤炭資源聯合進行詳查及精查。根據上述協議,所產生的利益由凱奇萊公司與西勘院以8:2比例分享。協議簽署后,該勘查區獲得重大發現,其塊下儲藏著約15億噸優質動力煤。
在香港益業與中化工程集團承諾投資240萬噸甲醇M T O項目后,在上級部門的支持下,西勘院決定終止與凱奇萊公司的勘查合同。為此,凱奇萊公司將情況反映給陜西省政府。在陜西省政府部門協調下,雙方同意繼續履行合同。與此同時,陜西省國土資源廳也介入協調。2005年11月8日,陜西省國土資源廳下發文件(陜國土資辦發【2005】65號)稱:“雙方同意繼續以2003年8月25日簽訂的合作勘查合同進行合作勘查。并同意勘查工作結束后,將探礦權轉入雙方合資成立的新公司或轉入凱奇萊公司,進行后期開發。”
但在2006年4月12日,西勘院“一女二嫁”,又與香港益業簽訂波羅-紅石橋勘查區的《合作勘查合同書》,合同約定,所取得的勘查成果和由此所產生的探礦權增值全部為香港益業所有。
2006年5月,凱奇萊公司將西勘院起訴至陜西省高院。10月19日,陜西高院一審判決,凱奇萊公司與西勘院于2003年8月25日的合作勘查合同有效,雙方繼續履行。凱奇萊公司勝訴。陜西省高院認為,凱奇萊公司與西勘院“雙方所簽訂的2003年8月25日合作勘查合同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內容不違反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應認定合同有效。”
西勘院不服判決,于2006年11月上訴到最高人民法院。2009年11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將此案發回陜西省高院重審。2011年3月30日,陜西省高院判決凱奇萊公司敗訴。隨后凱奇萊公司又上訴至最高人民法院,目前本案正處于審理階段,尚未判決。
盡管該探礦權依然處在司法爭議階段,歸屬未定,但波羅煤礦卻在不到一年的時間“神速”獲批多個手續。一位長期從事煤礦行業的業內人士對記者稱,波羅煤礦的獲批速度創造了煤礦審批的奇跡,正常情況下一個500萬噸/年的特大型煤礦審批至少需要5年,波羅煤礦竟然僅僅花了半年多時間;更何況該煤礦探礦權尚存爭議,歸屬未定,按規定是不能被審批的,簡直“不可思議”。
中化工程集團零收益退出
在煤礦獲批后,本應獲得巨大收益的中化工程集團卻選擇以零收益退出,將巨大收益拱手讓給香港益業及其關聯企業。
2006年4月12日,在香港益業與西勘院簽訂的《地質項目合作勘查合同書》中,中化工程集團全權委托香港益業簽訂合同,在合同中約定勘查收益全部歸香港益業所有。
在中化益業投資公司運作中,中化工程集團僅僅是名義股東。2006年6月15日西安長興有限責任會計師事務所《驗資報告》(長會字【2006】169號)顯示,中化工程集團認繳中化益業能源投資有限公司2000萬元,占公司股份10%,實際出資0元。
中化益業投資的公司章程規定,中化工程集團持有的中化益業投資股權只能轉給陜西益業或陜西益業指定的第三方,而陜西益業持有的該公司股權則可以自由轉讓。
記者還了解到,在中化益業能源中,股東中化工程集團認繳出資7800萬元,持股26%,其實際出資為0元。
2008年7月25日,中化工程集團將持有的中化益業投資10%的股權以0元的價格轉讓給太興置業;2008年3月,中化工程集團將持有的中化益業能源的股權以0元的價格轉讓給陜西益業,徹底退出240萬噸甲醇項目和煤礦項目。至此,擁有央企背景的中化益業能源和中化益業投資變身為由劉娟實際控制的家族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