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城管干部受賄落馬案件追蹤
新華社記者 陳江 羅羽 尹偉欣
本該層層把關的監(jiān)管人員,卻把違建當“搖錢樹”,充當“保護傘”。海口市紀檢監(jiān)察部門最近通報8起違建領域中的腐敗案例,在該市掀起的“拆違風暴”中,海口所轄的四個區(qū)中3個區(qū)的城管局長和城管執(zhí)法隊長因收受賄賂而落馬。執(zhí)法者為何蛻變?yōu)檫`建“內鬼”?如何跳出割韭菜般的違建反彈怪圈?“新華視點”記者對此追蹤調查。
“局長一旦駕臨,就有人往其車內扔錢”
海口市近年將查辦違建領域案件作為反腐倡廉工作重點,集中力量打擊了一批利用違建斂財的公職人員。其中,城管系統成違建領域腐敗案高發(fā)地帶。
最牛違建的“保護傘”竟是城管局長!作為案件的查辦人員,時任龍華區(qū)檢察院檢察員的成燚告訴記者,曾位于海口市汽車南站、被稱為海口“最牛違建”的“億城家園”2010年7月動工建設,由于沒有合法的報建手續(xù),被執(zhí)法人員發(fā)現、制止后,3名開發(fā)商行賄龍華區(qū)原城管局長符海曼,得到其特殊“關照”,使違建得以繼續(xù)開建。不僅如此,原計劃只建15層的兩棟建筑更是搶建至17層封頂,違建面積達3萬多平方米,海口群眾反映強烈。
成燚說:“投資商張學慎、郭振明、唐明光3人利用吃飯的機會,先后三次將45萬元錢裝在酒盒中,送給了符海曼。”
2012年8月,符海曼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龍華區(qū)紀委監(jiān)察局給予其“雙開”處分。
然而,符海曼并非個例。據海口紀檢監(jiān)察部門介紹,2012年12月,美蘭區(qū)原城管局長李溫強因受賄為違法建筑充當“保護傘”被查處,同樣被“雙開”并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而在其出事幾天前,該局前任局長蒙緒柏也因受賄被抓。據美蘭區(qū)檢察院反貪局副局長朱兢京介紹,李溫強收受違法建筑商人錢財共計26萬元,讓一些違法建筑順利建成,其中包括查明的一些小產權房。不僅如此,作為局長,李溫強還故意找事強行收錢。“海口美苑路和美祥路周邊,是違法建筑最集中的地區(qū),也是李溫強的管轄范圍,我們調查時周邊的居民表示,他一旦‘駕’臨該路段,就會有人向其車內扔錢,非常瘋狂。”
向李溫強送錢的除了一些違建開發(fā)商、違章業(yè)主,還有他自己的下屬。下屬中一個是原城管大隊長麥某某,另一個是原執(zhí)法大隊中隊長楊某某,二人分別收受35萬元和7萬元被判處7年徒刑和5年徒刑。
更有甚者,海口瓊山區(qū)原城管局長鐘步明伙同自己的下屬及規(guī)劃局人員以拆遷名義編制假拆遷表、偽造假拆遷項目共同騙取國家拆遷補償款17.3萬元。
海口市紀委的一位同志感慨地說,海口突擊搶建違法建筑的勢頭屢禁不止,與城管腐敗有著直接的關系。“內鬼”不除,違建難拆!
監(jiān)管體系框不住權力尋租欲望
相關人士透露,違建高發(fā)提供溫床、城管權力高度集中、權責不平衡以及缺乏有效監(jiān)管等,使一些公職人員充當違建“保護傘”。
自國際旅游島戰(zhàn)略實施以來,海口市違建便“規(guī)模”興起,近兩年尤烈。據不完全統計,海口目前的違建面積有630多萬平方米,其中不乏大量小產權房,給一些城管部門的人員權力尋租提供了空間。
海口多年來不開報建,推行的是“只拆不建”政策,與此同時,居民剛性需求卻不斷增長。比如,《海口市土地利用總體規(guī)劃2006-2020》至少2005年就提請批準,2012年8月國務院才批下來,批復的7年之間報建無門,居民因住房老化、子女分家等建起大批“違建”,而為了能夠順利“過關”,送錢講情等現象頻發(f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