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有結發妻子,在同學聚會上又與初戀情人重燃愛火,同時,還與網戀情人糾纏不休。在房產公司經營管理部擔任副經理的張繼,為了擺脫掉網戀情人的糾纏,痛下殺手,將情人勒死后拋尸。
記者今天(2日)上午獲悉,法院認定張繼犯故意殺人罪,判處其有期徒刑15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
43歲的張繼大專文化,曾擔任北京某房地產開發總公司資產經營管理部副經理。檢方指控,張繼因感情問題對其情婦李某產生不滿后起意殺人。
2011年3月14日上午9時許,張繼在家中用鋼絲猛勒李某頸部,致后者機械性窒息死亡,之后他將尸體拋至昆玉河中塔碼頭河內。
據悉,案發前,已婚的張繼同時經營著兩段婚外情:1994年便已成婚的他,與妻子有個兒子。2005年7月份,張繼在網上聊天時,認識了29歲在京打工的李某,兩人網聊幾次后便相約見面,并在當晚發生了關系。
從此兩人一直保持著情人的關系。2008年,李某生下一女孩,張繼按月給李某母女一些生活費。被抓后張繼說,他曾多次要求李某把孩子送回老家,都被李某拒絕,2010年,張繼背著情人將孩子送了人。
幾年間張繼與李某的關系一直沒有被妻子發現。2008年時,張繼在同學聚會上遇見初戀女友黃某,已婚的黃某一直在國外做生意,回國后看到張繼過得很不如意,于是多番幫襯。來往間兩人舊情復熾,但在黃某發現張繼還另有情人后,提出要張繼與李某分手。
與此同時,張繼妻子黃某也察覺到了丈夫的出軌,提出離婚,但因財產分割問題,兩人才勉強維系著婚姻關系。張繼說,為了留住黃某,他幾次向李某提分手,但李某要100萬元分手費,根本沒能力滿足李某的張繼于是想到殺李某滅口。
為了殺李某,張繼試圖在粥里放大量的安眠藥,但并未得逞。最終趁兩人因分手再次發生爭吵之機,張繼用釣魚的鋼絲繩勒死了李某。
殺人后,張繼想將李某裝進旅行箱拋尸,沒想到李某又突然抽搐,張繼于是又將李某的雙手纏在一起。張繼開車將黑色旅行箱帶到昆玉河,將兩塊水泥磚墜在箱子上,又將半塊磚頭放到箱子內,然后將箱子拋入河中。
庭審中,張繼的辯護人認為,李某在案件中存在重大過錯,張繼在案發后積極賠償李某家人損失,應從輕處罰。
法院審理后認為,張繼的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鑒于案件是由矛盾激化引發,張繼有悔罪表現,故酌情從輕處罰,做出上述判決。(新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