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環保局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環境保護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 和規章,對全市環境保護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組織全市環 境保護行政執法,草擬全市環境保護的地方性法規、規章、‘政策及其實施細則并監督執行,依法行使環境保護行政處罰權。
2、編制并組織實施全市環境保護的中長期規劃、年度計劃 和。區域環境保護規劃,參與擬訂全市經濟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與年度計劃、國土計劃、區域開發規劃,參與審查城市總體規劃。
3、監督執行國家、省頒布的各類環境標準;組織制定、修 訂全市各類環境標準及相應的控制指標,并監督實施。
4、負責全市大氣、水體、土壤及城鎮、農村的環境保護工 作,監督管理廢氣、廢水、固體廢棄物、;噪聲、振動惡臭、。放射性及電磁輻射污染的防治,機動車輛污染防治監督管理,調查并處理環境污染事故,協調處理各縣(區)和部門之間的環境污染糾紛。
5、組織管理區域環境影響評價及開發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 評價;審批市管開發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監督管理“環境保護目標責任”、“三同時”、‘排污申報登記”、“限期治埋”等項制度的執行。
6、負責宏觀管理全市的生態環境、農村環境以及自然。人 文遺跡環境保護工作;統籌規劃全市自然保護區,負責向市政 府提出市級自然保護區的審核意見Z會同有關部門開展資源合理開始利用、瀕危物種保護及防治植被破壞~水土流失、土壤沙化、,生態失調等項工作。
7、負責全市環境統計、環境監測和環境監理工作。。編制全市環境質量報告書,發布環境質量公報和環境統計公報;。組織環境執法、污染治理、排污收費情況檢查及各類專項環境標準工作。
8、負責擬訂并組織實施全市環境科技發展規劃和計劃;組織協調全市環境科學研究和環境科技攻關;組織市級環境科技成果鑒定、、評獎和交流、推廣工作。
9、開展和推動全市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和業務培訓活動;開 展國內 、國際環境保護方面的合作,交流及外資引進工作
10、指導各縣(區)和各有關部門的環境保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