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 根據中央組織部有關要求和省委、省政府辦公廳《關于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的實施意見》(陜辦發[2008]14號)、省委組織部《陜西省2011年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社區)任職工作實施方案》(陜組發[2011]14號)精神,決定2011年選聘3800名(含2008年選聘人員中續聘294名)高校畢業生到村(社區)任職。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對象
選聘對象為30周歲以下應屆和往屆全日制普通高校專科以上學歷的畢業生,重點是應屆畢業和2010年畢業的本科生、研究生,原則上為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尚未入黨但曾受院(系)以上表彰的優秀團干部、優秀學生干部也可選聘。
參加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團中央等部門組織的到我省農村基層服務的“三支一扶”、“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活動期滿的高校畢業生,本人自愿且具備條件的,經服務所在縣(市、區)相關部門推薦可作為選聘對象。
二、選聘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具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想信念,志愿到農村工作;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作風正派,有吃苦奉獻精神;
3、學習態度端正,社會實踐能力強,有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和語言表達能力;
4、取得國家全日制普通高校專科以上學歷;
5、身體健康,心理素質好,能適應農村工作需要;
6、年齡在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以報名之日為準);
曾受刑事處罰、紀律處分或有各類考試作弊行為者,不得報名。
三、選聘數量
2011年全省實際選聘到村(社區)任職高校畢業生3506名,各市(區)、縣(市、區)具體選聘數量、專業需求及其他條件見附表。其中,選聘人員80%以上應為黨員,80%以上應為本科學歷。
四、任職和待遇
1、選聘到村(社區)任職的高校畢業生為“村級組織特設崗位”人員,系非公務員身份。到村(社區)任職高校畢業生是中共正式黨員的,一般安排擔任村(社區)黨組織書記助理職務;是中共預備黨員或尚未入黨的,一般安排擔任村委會(社區)主任助理職務;是共青團員的,可安排兼任村(社區)團組織書記、副書記職務。
2、到村(社區)任職高校畢業生每人每年領取工作、生活補貼2.1萬元,其中到48個艱苦邊遠縣(市、區)農村任職的每人每年增發1000元津貼。每名到村(社區)任職的高校畢業生領取一次性安置費2000元。縣(市、區)按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和基本醫療保險的參保辦法,為到村(社區)任職高校畢業生辦理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和大額醫療費用統籌保險,并根據本地實際為其投保人身意外傷害商業保險和生育保險。
3、符合國家助學貸款償還政策規定且聘期考核稱職的,其在校期間的國家助學貸款本息由國家代為償還。
4、在村(社區)任職滿3年、工作實績特別突出、年度考核優秀、通過選舉已擔任村(社區)黨組織書記或村(社區)委會主任、當地群眾普遍公認的,經組織考察研究,可破格提拔為鄉(鎮)、團縣(市、區)委、縣(市、區)婦聯副職。
5、在村(社區)任職滿2年,年度考核優秀或擔任村(社區)黨組織書記、副書記或村(社區)委會主任、副主任職務,具備選調生、公務員招考條件的,可參加定向招錄選調生、公務員考試。
6、在村(社區)任職滿2年,年度考核稱職以上,具備縣、鄉事業單位和各級各類企業錄用(聘用)條件的參加招錄(應聘)的,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聘用)。
7、在村(社區)任職期滿1年,被黨政機關或企事業單位正式錄用(聘用)后,不再實行一年的見習期,在村(社區)任職工作時間可計算工齡和社會保險繳費年限。
五、選聘程序(6月20日至9月15日)
選聘工作按照發布公告、網絡報名和資格初審、筆試、資格復審和面試、體檢和考察、報批和公示、聘用、培訓上崗等程序統一組織實施。
1、網絡報名和資格初審(6月28日至7月5日)
考生登錄陜西省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shaanxi.gov)或陜西人事考試網(http://.sxrsks)進行報名。考生要按照要求如實、完整填寫個人相關信息,并上傳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jpg格式,大小20k以內)。各市(區)委組織部在考生報名次日起2日內對報考申請進行審查,提出意見。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未通過審查的,應說明理由;對填報資料不全的,應注明缺失的內容,并退報考者補充。考生只能報考一個職位。審查通過后的報考職位不得調換。通過資格初審的考生應及時登錄陜西人事考試網(http://.sxrsks)下載《陜西省2011年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社區)任職報名及審批表》,如實填寫相關內容,用A4紙雙面打印后由所在院系和學校黨委組織部(或學校就業服務中心)填寫推薦意見并蓋章。考生在網上提交的信息和材料,凡有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考生要在資格初審通過后,在報名系統內通過網上銀行支付50元考務費,付費成功報名有效。未在規定時間進行網上付費的視為自行放棄報名。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和農村特困家庭的考生,在網上報名資格初審通過后,在規定時間持《陜西省2011年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社區)任職報名及審批表》和相關證明到陜西省人事考試中心辦理報名確認及免除考務費手續,逾期未辦理的視為放棄報名。完成網上付費和辦理減免費用的考生,應在規定期限內自行打印準考證,并按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
2、筆試(7月中下旬)
筆試的主要內容為中央有關“三農”工作的重大方針政策、涉農法律法規和時事政治等內容。筆試采取閉卷形式,實行百分制。考場設在各市(區),由各市(區)委組織部具體組織,全省統一時間進行(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考生可在考試結束后15日起登錄陜西人事考試網查詢筆試成績。
3、資格復審和面試(8月上旬)
根據筆試成績,按各崗位選聘名額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的人員;不足1:2但高于1:1.5的,筆試人員全部參加面試;低于1:1.5的,按1.5:1的比例相應減少該崗位選聘數量,余出的選聘計劃,各市(區)具體確定2-3天時間由考生現場報名,根據成績順序現場調劑到本市其它縣(市、區)的同類崗位。面試前要對報考者所持證件及資料進行審查并與報考信息進行比對。資格復審沒有通過的考生,取消面試資格。面試內容側重考察考生的有關基本知識、綜合分析能力、應急應變能力和處理工作關系的能力。
考生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兩項合計按總成績確定體檢人員。
4、體檢和考察(8月中旬)
體檢工作。根據考生總成績,按從高到低順序分崗位依次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參加體檢人員數量與選聘計劃的比例為1:1。體檢由各市(區)委組織部根據《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統一組織,體檢費用由個人承擔。
考察工作。著重考察考生的政治表現、道德修養、學習態度、組織能力、紀律觀念等情況。
5、報批和公示(9月初)
各市(區)委組織部根據考試成績、體檢結果、考察情況等,擇優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報省委組織部審批。
省委組織部將擬選聘人員名單在陜西省人民政府門戶網上統一公示,同時公布監督投訴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間發現不符合“選聘條件”的考生,經查屬實,取消聘用資格。
6、聘用(9月上旬)
各市(區)委組織部根據省委組織部的審批意見,向決定聘用的人員發出書面通知。接到聘用通知的高校畢業生應在10日內到所應聘的縣(市、區)委組織部報到并簽訂聘用合同。如無特殊原因,在規定期限內未報到者取消聘用資格。對出現的缺額,在1個月內可按總成績排序依次遞補。
7、培訓上崗(9月15日前)
各市(區)委組織部統一對到村(社區)任職高校畢業生進行為期5天左右的崗前培訓。各縣(市、區)委組織部于9月15日前將選聘人員分配到村任職。
中共陜西省委組織部
2011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