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日報 - 商洛之窗訊 (記者 王 劍)12月18日,市中級法院舉行新聞發布會,宣布正式啟動行政案件跨區域集中管轄試點工作,商州區法院和洛南縣法院被確定為我市行政案件跨區域集中管轄試點法院。
從2015年1月1日起,全市各縣區的一審行政案件,由商州區法院和洛南縣法院管轄,丹鳳、商南、山陽、鎮安和柞水縣法院不再受理行政訴訟案件。商州區法院集中管轄原由洛南、山陽、鎮安、柞水縣法院管轄的行政訴訟案件,洛南縣法院集中管轄原由商州區法院和丹鳳、商南縣法院管轄的行政訴訟案件。
開展行政案件跨區域集中管轄試點工作,有助于進一步深化司法體制機制改革,實現行政審判職能優化與行政審判人員專業化,有效解決行政訴訟中的不當干預問題,探索司法審判區域與行政管理區域的有限分離,切實維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實現司法的公正和效率。據了解,我市是繼寶雞市之后,全省第二個開展行政案件跨區域集中管轄試點工作的市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