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楊亞莉) 近年來,洛南縣按照“控制總量規模、適應改革需要、優化人員結構、保障人才需求、減輕財政負擔、提高行政效能”的機構編制管理原則,結合機構編制實名制信息管理的相關要求,采取機構編制實名制信息調查函的形式,不斷規范流動人員管理,優化辦事流程,提升工作效能,為實現控編減編目標奠定基礎。
推行空編通知單制度,堅持編制在先、審核先行、空編進人原則。重點做好縣外調入人員的信息審核,探索制定了機構編制實名制信息調查函。針對每一名縣外調入人員,向其原所在縣區機構編制部門發出調查函,對其個人信息進行核對查實,要求其在辦理接收時,出具回執單、網上查詢截圖并蓋章,嚴格審核其是否在編在冊在庫。充分利用機構編制實名制管理系統,做到對應調整,杜絕了違規調動。同時,對于未納入實名制系統的人員要有相關的文件及佐證資料。通過機構編制實名制信息調查,既提高了管理規范化水平,更堵塞了人員流動中的漏洞,確保了人員信息的真實性和準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