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雷鳴)近日,洛南縣出臺《農業產業脫貧引導資金使用管理實施意見》,通過整合資源、集中投入、扶貧到村、效益到戶、以點帶面、全面推進,充分發揮財政投入在產業脫貧中的引領支撐作用,實現全縣貧困人口精準受益,持續增收。
細化補助標準。補助標準與參與項目建設的建檔立卡貧困戶數量掛鉤。農業經營主體帶動扶持,按照中省市相關規定和《洛南縣扶持“三變”改革壯大村級集體經濟試點資金使用管理辦法》執行。其中,補助資金的40%用于經營主體購置良種、設備,引進技術,技術培訓,配套設施建設、基地建設,產品開發、品牌創建等支出;補助資金的60%用于帶動建檔立卡貧困戶發展相關產業及土地流轉、承包租賃、托養托管、入股分紅等支出。同時,由經營主體將項目資金按每戶5000—10000元標準量化作為建檔立卡貧困戶股金,每戶年底分紅不得低于量化資金的6%,確保貧困群眾穩定增收。
嚴格資金管理。按照“自愿申報—項目評審—項目下達實施—項目驗收—資金管理”步驟,對農業脫貧產業項目扶持資金進行流程化管理,通過縣、市逐級審核,日常督查和竣工驗收,確保扶持產業項目高質量發展、高水平帶動產業發展和群眾增收。同時,撥付資金實行縣級報賬制,批復項目要先行實施項目建設,并根據建設進度,如實向縣農業和財政部門上報項目資金申請報告,通過兩部門聯合檢查驗收后,按規定對項目扶持資金進行及時足額撥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