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海口2月7日電(記者 王子謙)海南省人民政府6日對外公布《海南自由貿易港“二線口岸”出島貨物運輸物流信息管理辦法(試行)》(簡稱《管理辦法》),對海南自貿港封關運作后“二線口岸”出島貨物運輸物流信息管理作出明確規定。
海南自貿港封關運作后,實行“一線放開、二線管住”的口岸管理方式,其中口岸主要分為8個對外開放口岸和10個“二線口岸”。官方表示,《管理辦法》是強化物流全鏈條管理和自貿港封關運作后防范貨物走私風險的必然要求。
《管理辦法》明確,海南自貿港封關運作后,出島貨物的托運人、承運人或第三方貨運平臺均應如實向省級物流監管服務系統傳輸數據,相關數據應在貨物到達“二線口岸”前完成傳輸,物流信息主要包括物流主體信息、貨物信息和運輸信息。
在數據共享與使用方面,海南明確出島貨物運輸物流信息應實現系統間充分共享,數據使用部門應依據自身職責,對出島貨物運輸物流信息開展分析研判。發現涉嫌違法違規的,應依法依規處理。
《管理辦法》要求,各職能部門應公示包括涉企行政處罰信息在內的企業信息,強化失信聯合懲戒。托運人、承運人或第三方貨運平臺提供數據質量情況,將作為其享受通關便利的參考條件。(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