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吳曉璐
2月14日,證監會對3家券商債券類業務采取行政監管措施,其中1家被出具警示函,2家被責令改正。
自去年以來,監管部門對債券市場監管力度加強,對債券發行人以及相關中介機構罰單數量增加。據同花順iFinD數據統計,2024年,證監會和地方證監局對債券發行人以及相關中介機構開出143張罰單(含行政處罰和行政監管措施),較2023年增長52%。
中聞律師事務所合伙人李云海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全面加強金融監管是當前金融工作的主要任務之一。通過加強監管,可以促使券商提升債券業務的合規性和專業性,從而維護市場秩序,防范系統性風險,保護投資者利益,增強市場信心。
壓實“看門人”責任
從上述被處罰的三家券商來看,主要存在四方面問題。一是內部控制不完善,個別項目質控內核意見跟蹤落實不到位,合規內控把關不嚴,存在差錯及立項不規范問題;二是盡職調查不規范,部分項目未對可能影響發行人償債能力的事項進行充分關注和核查;三是發行承銷不規范,部分債券項目未充分核查關聯方認購情況,個別債券項目未對簿記現場進行嚴格管理,個別債券項目發行過程中存在違反公平競爭的行為;四是履職盡責不到位,部分債券項目未能有效督促發行人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持續監督發行人募集資金使用等。
李云海表示,監管部門重點對券商關注內控失效、盡調失職、承銷違規、受托管理缺位四類問題,意在壓實券商“看門人”責任,降低因中介失職引發的違約風險,同時為投資者民事索賠提供依據,推動市場從“規模擴張”轉向“質量優先”,有助于提升行業規范性,保護投資者利益,防范系統性風險。
監管覆蓋債市各環節
總體來看,自去年以來,債市市場監管力度已升級。據同花順iFinD數據統計,2024年,證監會、地方證監局對20家券商債券類業務開出26單罰單,包括采取責令改正、出具警示函;對102家債券發行人開出117張罰單,其中12張為行政處罰,罰款金額超42億元,另外105張為行政監管措施。
一家券商固收業務相關負責人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從長遠來看,加強債券市場監管,有利于債券市場更好發展。從去年以來監管部門開出的罰單來看,監管部門對債券市場監管實現了全覆蓋,涵蓋各個環節。目前,債券市場建立了證監會、各地證監局、交易所、證券業協會、登記結算機構“五位一體”的監管體系,構建了比較完整的監管體系。
李云海表示,隨著金融市場環境的變化,金融監管趨嚴,整體圍繞“防風險、強監管、促高質量發展”主線開展。監管部門從“事后罰”轉向“全程控”,但債券市場的長期健康發展不僅需要監管堅持“長牙帶刺”,還需要發行人重信守諾,中介機構敬畏“勤勉盡責”。唯有將合規內化為行業基因,方能實現高質量發展與投資者利益保護的共贏。
最后,李云海建議,券商等中介機構需要積極完善內部控制機制,明確各項業務的操作流程和標準,強化盡職調查,定期對員工進行合規培訓,建立健全獎懲機制,積極與監管機構溝通,主動接受監管機構的檢查和指導,加強對發行人的持續監督,確保發行人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從而將內控合規從“形式”變成“實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