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美國政府宣布以芬太尼等問題為由單方面對中國加征關稅。對此,中國政府做出有力回應,2月4日中方已將美方單邊加征關稅做法訴諸世貿組織(WTO)爭端解決機制,并自2月10日起對美國部分產品加征相應關稅。總的看,中方對美方的反制措施具有正當性而且保持理性克制。
根據WTO規則,在面臨其他成員的單邊貿易限制措施時,受影響成員原則上需要首先訴諸WTO爭端解決機制,由爭端解決機構做出裁決,并且在敗訴方沒有履行裁決結果的情況下經爭端解決機構授權后才能實施貿易報復。然而,WTO現有爭端解決程序在提供法律救濟上存在短板。第一,WTO爭端解決機制提供的法律救濟具有面向未來或者“既往不咎”的特點。在一個成員的貿易限制措施被認定違反WTO規則的情況下,該成員僅僅需要通過撤銷或修改等行動使其措施符合WTO規則,對于該項貿易限制措施已經造成的損害,無需提供任何救濟。第二,從貿易限制措施存在、受害成員啟動WTO訴訟到完成磋商及專家組和上訴審理等程序,到合理執行期結束、完成報復仲裁程序后爭端解決機構授權貿易報復,往往需要好幾年時間。對于貿易限制措施在這段時間造成的損害,被訴成員也無需提供任何救濟。更重要的是,在美國一意孤行破壞爭端解決機制、導致上訴機構停擺的情況下,被訴方向無法繼續運行的上訴機構提起上訴(“無效上訴”),會導致受害成員根本無法針對美國獲得生效的爭端解決機構裁決,受害成員獲得法律救濟及報復授權也就無從談起。
美國針對特定成員所有輸美產品單邊加征關稅,明顯違反WTO規則,破壞多邊貿易體制,從根本上改變了美國與受影響成員之間在WTO框架下的雙邊貿易和法律關系,致使受影響成員在WTO框架下的期待利益落空。疊加WTO法律救濟“既往不咎”、WTO爭端解決程序耗時較長、上訴機構停擺等因素,美國單邊關稅將使受害成員遭受巨額經貿利益損失且長期得不到任何法律救濟,將使多邊貿易體制的完整性長期遭受破壞。在此種背景下,中國在起訴美國加征關稅做法的同時,對美國出口產品立即采取反制措施完全具有正當性,也是維護多邊貿易體制的必要措施,是踐行真正的多邊主義的正義之舉。
(南開大學中國式現代化發展研究院高級研究員、南開大學法學院副教授 胡建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