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封閉和太開放都不利于婚姻的維護。要使婚姻長久,就應該在忠誠與自由、限制與開放之間尋找一種適當的關系。難就難在把握好這個度,我相信它是因人而異的,不存在一個統一的尺寸。總的原則是親密而有距離,開放而有節制。最好的狀態是雙方都以信任之心不限制對方的自由,同時又都以珍惜之心不濫用自己的自由。歸根結底,婚姻是兩個自由個體之間的自愿聯盟,唯有在自由的基礎上才能達到高質量的穩定和有創造力的長久。
家庭生活本身具有一種把兩個人捆綁在一起的自然趨勢,因此,要保持必要的距離談何容易。我能夠想出的對策是,套用政治學的術語,在家庭中也劃分出一個雙方一致同意的私域。也就是說,在必須共同承擔的家庭責任之外,各人都擁有一個屬于自己的領域,在此領域中享有個人自由,彼此不予干涉。這個私域的范圍,不外乎兩個方面,一是個人的精神生活,例如獨處、寫私人日記、發展個人愛好,另一是個人的社會交往,例如交共同朋友圈子之外的朋友,包括交異性朋友。當然,個人在私域中必須遵守一般規則,政治學的這個原理在這里也是適用的。所以,諸如養小蜜、包二奶之類的自由是不能允許的,因為它們違背了婚姻的一般規則。
愛侶之間用什么方式來保持必要的距離,分寸如何掌握,都是因人而異的,不存在一個普遍適用的方案。我想強調的僅是,一定要有這個保持距離的覺悟。從根本上說,這也就是互相尊重對方的獨立人格的覺悟。唯有親密有間,家庭才能既成為一個親密生活的共同體,又成為一個個性自由發展的場所。我相信,這樣的家庭是更加生機勃勃、更加令人心情舒暢的,因而在總體上也必然是更加穩固的。
兩人再相愛,乃至結了婚,他們仍然應該有分居和各自獨處的時間。分居的危險是增加了與別的異性來往和受誘惑的機會,取消獨處的危險是喪失自我,成為庸人。后一種危險當然比前一種危險更可怕。與其平庸地茍合,不如有個性而顛簸,而離異,而獨身。何況有個性是真愛情的前提,有個性才有愛的能力和被愛的價值。好的愛情原是兩個獨特的自我之間的互相驚奇、欣賞和溝通。在兩個有個性的人之間,愛情也許會經歷種種曲折甚至可能終于失敗,可是,在兩個毫無個性的人之間,嚴格意義上的愛情根本就不可能發生。
在任何情形下,都不存在萬無一失的辦法以確保一個婚姻絕對安全。在一切辦法中,捆綁肯定是最糟糕的一種,其結果只有兩種可能:或者是成全了一個缺乏生機的平庸的婚姻,或者是一方或雙方不甘平庸而使婚姻終于破裂。
婚姻無非就是給自由設置一道門欄,在實際生活中,它也許關得嚴,也許關不嚴,但好歹得有。沒有這道門欄,完全開放,就不成其為婚姻了。婚姻本質上不可能承認當事人有越出門欄的自由,必然把婚外戀和婚外性關系視作犯規行為。當然,犯規未必導致婚姻破裂,但幾乎肯定會破壞安寧。迄今為止,我還不曾見到哪怕一個開放的婚姻試驗成功的例子。
與開放的婚姻相比,寬松的婚姻或許是一個較為可行的方案。所謂寬松,就是善于調節距離,兩個人不要捆得太緊太死,以便為愛情留出自由呼吸的空間。它僅僅著眼于門欄之內的自由,其中包括獨處的自由,關起門來寫信寫日記的自由,和異性正常交往的自由,偶爾調調情的自由,等等。至于門欄之外的自由,它很明智地保持沉默,知道這不是自己力能管轄的事情。
一個已婚男子為自己訂立的兩點守則:一、不為了與任何女子有曖昧關系而裝出一副婚姻受害者的苦相;二、不因為婚姻的滿意而放棄欣賞和結交其他可愛女性的權利。(新浪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