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宅商用為何禁不住?
■辦公樓租賃成本遠高于住宅樓
■“住宅禁商令”缺乏細則難監管
如今 ,住宅樓里開美容院、私房菜館、各類培訓班甚至公司辦公,都已經不是什么新鮮事,住宅樓里夾雜的商戶可謂五花八門。
其實,不少城市早已對居民住宅商用下了禁令;去年,西安市工商局在《規范注冊登記工作中有關問題的意見》中也提到,城鎮住宅小區內屬住宅性質房屋,不得作為企業住所(包括辦公場所)登記。
目前,該意見只是提出禁止企業利用住宅房屋經營。但居民住宅的“商用”,商家、住戶都有各自不同的小九九。記者近日也對此進行了走訪調查。
現象
住宅樓商用隨處可見
“住宅樓商用辦公在我們小區已經屢見不鮮,我自己家也曾經將房屋租給過建筑公司作為辦公室。”家住南二環邊某小區的張先生說,“我們這個小區單位員工住進來的不是很多,大部分人都選擇了出租房屋,當然就有不少用于商業辦公的,我們家之前也租給過一個建筑公司作為辦公室。”說起工商局頒布的“住宅禁商令”,張先生顯然不知情,當時的承租方應允可以在原來的房租價格上多加幾百元,張先生就將房屋租給了這家公司。
“其實當時也有顧慮,覺得公司畢竟來來往往的人多,怕影響到左鄰右舍的正常生活,而且人一多,就怕把房子弄臟。但是他們愿意多加幾百塊錢,再加上當時單位好些人也租給了公司,我們想了想也就租出去了。”但后來事實證明張先生的顧慮并不多余,與張先生同住一小區、比張先生家低一樓層的楊先生就深受其害。楊先生回憶道,公司搬遷進來的那段時間樓上桌椅的挪動聲音總是很大,本以為幾天搬遷結束后就能恢復正常,但沒想到樓上公司有不少人辦公,不但是辦公,有幾位員工就住在張先生家。對此,楊先生說,“就等于是工作也在那兒,睡覺也在那兒。白天人來人往地吵吵一天,晚上休息時間,幾個年輕人還要玩玩什么的,我們也沒法好好休息。”而租期結束后,張先生驚訝地發現,原本剛裝修好的新房,現在墻壁上有泥污、廚房一片油漬、衛生間的窗戶也被貼上了難以揭下來的貼紙。
除了公司辦公,居民住宅開店面搞經營的也十分之多。記者走訪了太白路、大寨路、太乙路等地不少居民住宅小區,許多居民住宅樓的窗戶都上掛著培訓、托管、廣告制作、美容院等等這類的牌子,“私房菜”這類將自家住所改為餐廳的行為也比比皆是。
而在58同城、趕集網這樣的大型服務類網站上,房屋出租板塊的不少帖子主題中都寫明了“可住宅可商用”。記者隨機撥打了一位房屋出租商住兩用的出租人的電話,在問及他所出租房屋的房產證上寫的設計用途是什么時,他回答卻是“住宅”。記者又翻看了十幾個標明“商住兩用”房屋出租的帖子,發現房屋所在地均為住宅小區,而并非寫字樓。
經濟賬
民宅費用低 隱蔽 事情少
住宅樓相對較低廉的租金是商戶選擇租用的一個重要因素。宗先生是一家廣告策劃公司的老板,他的公司就租賃在太白路某公館的一個百余平方米的復式住宅里,每月2000多元的租金是他最初對比后的選擇。“如果在同地段的寫字樓,租賃價格是居民樓的三至四倍,而且水電物業都貴,現在我的水電費和其他住戶一樣,只是物業費多一倍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