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電(記者 周竟)對于網傳的浙江蘭溪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紀檢組長江某涉嫌性侵一足浴按摩師一事,蘭溪市委市政府新聞辦公室發通告稱,蘭溪市委已對江某作出停職處理,并要求公安部門依法查處。
目前,公安部門已對江某采取了監視居住的強制措施。
近日有網民發微博稱,4月27日凌晨,一從事按摩職業的女子和同事扭送一男人到蘭溪一派出所報案,女子稱被該男子強奸。經人身檢查該女子身上有傷。
微博還指出該男子系蘭溪一檢察官,曾在檢察院反貪局任局長,辦公室任主任,現任該院紀檢組長。“該檢察官到案后不承認強奸。”該博主還稱。
蘭溪市公安局表示,案件還在調查中,不方便透露具體情況。蘭溪市委宣傳部一負責人表示,江某的確為蘭溪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紀檢組長,蘭溪市委已于4月30日對他作出了停職處理,并要求公安部門依法查處。“不管是否性侵,半夜到酒店接受足浴按摩本身就不合適,相關部門會嚴肅處理。”這位負責人說。
蘭溪市委市政府新聞辦公室還發布了一份通告,通告稱江某在酒店接受足浴女技師按摩并與女技師發生糾紛,未明確江某是否性侵女技師。通告還表示,公安部門已對江某采取了監視居住的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偵查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