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1月19日電 據教育部網站消息,教育部今天召開新聞發布會,介紹教師隊伍建設相關政策。教育部表示,全國有600多個縣積極探索對農村教師發放補助,受益教師達100萬人,一定程度上改變了過去農村教師“下不去、留不住、干不好”的情況。
經國務院同意,教育部、財政部9月13日印發《關于落實2013年中央1號文件要求對在連片特困地區工作的鄉村教師給予生活補助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決定對連片特困地區義務教育鄉、村學校和教學點工作的教師(以下簡稱鄉村教師)給予生活補助。
教育部表示,全國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有1億多學生,620萬專任教師,均占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和教師總數的70%左右,農村義務教育是中國義務教育的重中之重。但長期以來,由于中國城鄉經濟社會發展不平衡,邊遠貧困地區尤其是連片特困地區的教師工作任務繁重,條件艱苦,交通、通訊等生活成本較高,生活壓力較大,難以穩定和吸引優秀人才在這些地區任教。
教育部稱,全國有600多個縣積極探索對農村教師發放補助,受益教師達100萬人,一定程度上改變了過去農村教師“下不去、留不住、干不好”的情況,對于穩定農村教師隊伍、吸引教師到農村任教起到了較好的推動作用,標準越高的地區成效越明顯。
教育部表示,考慮到各地情況復雜,差異性較大,鄉村教師生活補助不宜制定統一的標準,而是按照 “地方自主實施,中央綜合獎補”的原則實施。按照這一原則,地方是落實鄉村教師生活補助政策的責任主體,自主實施連片特困地區鄉村教師生活補助政策,具體實施時間、補助范圍和對象、補助標準和資金來源等,均由各地結合實際情況確定。
教育部指出,生活補助是針對鄉村教師工作崗位的補助,不計入五險一金和退休費的計算基數,教師在崗時享有,離崗后自然取消。
教育部強調,為保證鄉村教師生活補助發放公開、公平、公正,保證符合條件的教師能夠按時、足額地拿到補助,防止不符合條件的人員冒領補助,下一步,教育部將專門下發通知,對鄉村教師生活補助的組織實施、獎補資金的使用管理、加強監督檢查等提出具體要求,進一步明確地方責任,實行實名制管理,堅持陽光操作,強化監督檢查,確保將這件惠及廣大鄉村教師實事辦實,好事辦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