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同時查閱了2011年財報,這家大型運營商公布的數據顯示,寬帶業務營業額為364.3億元,而另一家大型通信運營商的營業額則達到了608.01億元。如果兩家運營商今年收入不變,鵬博士的20億年營業額只占到了這兩家營業額的2%。
收入的巨大反差,與掌握帶寬資源的懸殊差距有直接關系。
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第30次中國互聯網絡發展狀況統計報告顯示,到今年6月底,國內帶寬資源總量為1500多GB,其中大多數掌握在幾家大運營商手中,而國內排名第四的鵬博士僅有其中的57GB左右,約占總量的3.68%。
■ 探因
監管缺位致法規約束不力
國家多項規定禁止寬帶業務壟斷,專家稱,出臺政策不難,難在執行力度
在資源占有量和收入存在著巨大差距的現實下,小運營商針對小區寬帶市場進行著無序的競爭,針對這種亂象,中國通信業知名觀察家項立剛認為,物業不應該收取管理費,也沒有權力收取,這種做法加劇了小區寬帶壟斷的形成。
而對于運營商壟斷小區寬帶業務的現象,國家早有明令禁止?,F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規定,對于“非法組織或者妨礙電信業務經營者向電信用戶提供公共電信服務的”行為,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電信管理機構責令改正,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
記者還了解到,2007年1月,工信部和住建部曾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項目管理者不得就接入和使用住宅小區和商住樓內的通信管線等通信設施,與電信運營企業簽訂壟斷性協議,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制其他電信運營企業的接入和使用,不得限制用戶自由選擇電信業務的權利。
可是,在寬帶運營商瘋狂壟斷小區市場的進程中,這些規定卻成了一紙空文。
對此,項立剛表示,是因為監管缺位,在打擊物業和運營商通過交易形成壟斷的過程中,相關職能部門監管不力。
對于打破小區寬帶市場壟斷的難點,中國工程院院士鄔賀銓認為,工信部的相關政策和執法觸角尚未能覆蓋到小運營商,具體到小區寬帶壟斷的行為,也沒有專門的監管手段,“僅僅就北京而言,住宅區和小運營商都很多,僅靠工信部監管遠遠不夠。”
另外,鄔賀銓表示,目前基層市場還沒有建立起合理、誠信的市場秩序,正在醞釀的電信法應盡快出臺。
盡管電信法尚未出臺,但一些城市已經試水出臺政策,禁止小區寬帶壟斷的行為。
記者了解到,今年5月11日,上海市已經出臺條例,禁止單一運營商壟斷小區寬帶服務。具體要求是既有住宅小區通信管道、管線、機房和放置設備場所,均應向經營單位開放;以共用光纖或管道為主要開放方式。
10月22日,廣州市也出臺規定,開發商和小區不得對通信配套設施壟斷,用戶可以自主選擇運營商。廣州市科技和信息化局巡視員王其民向媒體介紹,開發商和物業對小區通信配套設施建設準入的壟斷,一直是制約光纖到戶發展的主要瓶頸。而伴隨新政出臺,用戶網速不會低于10M/S。
鄔賀銓說,出臺政策并不難,而是難在執行的力度,效果還有待時間檢驗。(新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