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邊身穿樸素舊衣,一邊受賄斂財千萬;一邊重抓廉政建設,一邊借干部升遷大收紅包。一路受賄、一路偽裝、一路提拔,系列違法亂紀行為持續(xù)長達16年之久。4月初,廣西賀州市原副市長毛紹烈一審獲刑17年,并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300萬元。隨著“新華視點”記者的深入調查,其“雙面人生”逐步浮出水面。
在領導、同事和朋友、親屬面前,毛紹烈從不“露富”,一則說明毛紹烈貪腐的興趣可能確實不在穿著方面,而是另有“癖好”,比如在私下里,其與多名女性保持不正當關系,且長期沉迷于收藏奇石的奢侈“雅好”,僅買“黃龍玉”便花費數百萬元。二來說明他對于監(jiān)督的警惕性意識很高。但并不能據此就認為毛紹烈違法違紀16年后才東窗事發(fā)只是隱蔽得好。
事實上,從當前大量落馬官員的經歷來看,“人前一套、人后一套”的“雙面官員”其實并不在少數。就常識而言,問題官員在落馬前作一些偽裝和自我掩護以求自保乃本然反應。也正因為此,強調對于權力運行過程的監(jiān)督和官員財產公示才顯得必要。換言之,與其說“雙面官員”難被查處是因為偽裝術高,不若說是權力的監(jiān)督仍舊存在太多的缺陷,以至于官員只要稍稍偽裝一下就可輕易規(guī)避監(jiān)督。
僅以毛紹烈為例,其除了在穿著等外在表現上顯得低調,運用權力謀私的手法其實一點也不隱蔽。毛紹烈嚴格控制接觸商人的范圍,只與熟悉的老板進行權錢交易,甚至為了讓斂財辦事更隱蔽,毛紹烈在重要崗位強行安排“自己人”——相較于一些官員的強勢風格,在權錢交易上,毛紹烈確實顯得更謹慎。不過,其強行逼迫班子領導同意他的提拔任用意見,肆意插手工程審批,這么明顯的違規(guī),為何還能一路綠燈?一把手的權力蠻橫到此為何未能被及時制約和查處?難道僅僅是因為其在穿著打扮上偽裝得好?
說到底,“雙面官員”的稱謂,其實更多只是偽命題。在不同場合作出不同的表態(tài)與形象展示,其實只是人性趨利避害的條件反射,官員同樣如此。而在現代政治中,正是意識到官員的權力一旦缺乏必要而有效的監(jiān)督,就可能出現人前人后不一的做派,才認識到將權力關進籠子的極端重要性。在這個意義上,公眾可以驚詫于“多面官員”的極大反差,但就反腐倡廉而言,對于所有官員,還需剔除道德評價的慣性,意識到有效的權力制衡和監(jiān)督才是讓官員能夠“真實”起來的唯一藥方。
傳統(tǒng)語境中,我們常常習慣認為貪官之所以能夠躲避監(jiān)督是因為太“狡猾”,譬如“多面官員”。而置于建立現代化的權力運行監(jiān)督體制語境下,類似說法中的某些內涵是值得警惕的。因為它更多將官員的腐化墮落視為是官員自身的道德原因,而未認識到有效的制度監(jiān)督缺乏,才是根本要害所在。這對于建立在陽光下運行的權力體系無疑是不利的。就此而言,“雙面官員”的教訓中,最應該被汲取的恰恰是權力的“偽監(jiān)督”。而要防止“雙面官員”的出現,意識到這一點,更是一切制度建設的開始。■朱昌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