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4月28日電 國家能源局綜合司副司長、新聞發言人張星28日表示,“昨天,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核準浙江三門三期工程、福建霞浦壓水堆1、2號機組、山東海陽三期工程、廣東臺山二期工程、廣西防城港三期工程等5個核電項目,我國在運和核準在建核電裝機容量超過1.2億千瓦。”
在當日舉行的國家能源局2025年二季度新聞發布會上,張星在回答記者提問時作出如上表述。
張星表示,2024年全國核電發電量4509億千瓦時,同比增加3.7%,占全國總發電量的4.5%。全年等效減少標煤消耗約1.4億噸,減少排放二氧化碳約3.7億噸。我國在運核電機組始終保持良好的安全紀錄,主要運行指標保持國際領先水平,30多年來未發生過國際核與輻射事件分級手冊2級及以上運行事件,未對公眾和環境造成任何不良影響。
張星還指出,下一步,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將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積極安全有序發展核電的戰略部署,指導督促企業加強核安全文化建設,落實核電安全質量責任,按照全球最高安全標準建設和運營核電機組,進一步提高核電工程建設和運行管理水平,確保核電安全萬無一失。大力支持第四代核電技術、小型模塊化反應堆、核聚變等前沿技術的研發攻關。積極探索核能供暖、供汽、海水淡化等綜合利用,為優化能源結構、保護生態環境和應對氣候變化做出更大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