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全國模范法官周夢琳
除做好案件審理工作外,周夢琳(左二)還擠出時間向群眾宣傳秦嶺生態保護的意義。 (資料圖片)
本報記者 南 璽 王孝竹
秦嶺深處,洛水之畔,有這樣一位女法官:她扎根基層三十余載,以法為劍守護綠水青山,以情為橋化解群眾糾紛,用一個個公正裁判書寫著“司法為民”的初心答卷。她就是洛南縣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長、環境資源審判庭負責人周夢琳,同時也是2024年“全國模范法官”榮譽稱號的獲得者,一位被當地群眾親切稱為“秦嶺衛士”的基層法官。
9月5日,記者在洛南縣人民法院見到了周夢琳法官。作為陜西省法院系統的代表,她剛受邀參加完“紀念中國人民抗日戰爭暨世界反法西斯戰爭勝利80周年大會”,胸前佩戴的獎章尚未摘下,眉宇間仍帶著對使命的敬畏。
司法護綠的創新密碼
“每一次審理環資案件、每一回參與生態修復,都是在向秦嶺許下關于美好未來的莊嚴承諾。”這是周夢琳寫在工作日記上的一句話,也是她近10年環境資源審判工作的真實寫照。2018年,洛南縣人民法院成立環境資源審判庭,作為負責人的周夢琳便將司法護綠的使命扛在了肩上。
2019年的一起非法采礦案彰顯了她的司法智慧。面對被告人蘇某非法采砂造成的面積20畝、深度2米的砂坑,周夢琳在庭審中看到了被告人的悔意。“痛哭不是真正的悔罪,修復生態才是救贖。”她多次聯系被告人家屬,講解生態修復從寬政策。最終,被告人蘇某委托家屬籌資填埋深坑,經專家鑒定耕作層達標后,法院依法從輕判處并宣告緩刑。這種“刑事處罰+生態修復”模式后來被納入她主導創立的“1234”環境資源審判工作法,成為洛南縣人民法院秦嶺司法保護環境資源審判“洛南模式”的核心內容,為同類案件審理提供了清晰指引。
2020年深秋,一起非法采挖野生秦嶺紅豆杉案讓周夢琳徹夜難眠。被告人石某將非法采挖的野生紅豆杉種植在其家后院,長勢良好,如何收繳、收繳后種植在哪里、由誰來管護成了難題。為解決這些問題,周夢琳多次尋找合適地點。恰逢縣林業局正在規劃建立紅豆杉保護示范基地,她積極奔走協調,最終促成法院、林業局與4A級景區音樂小鎮共建全國首個“秦嶺紅豆杉司法保護基地”,為環境資源審判中補植復綠找到了可持續的“根據地”。如今,基地里每株紅豆杉的標簽上不僅記錄著案件修復過程,更凝結著她數十次實地調研的心血。這種“司法修復+專業管護+生態康養”的立體模式,徹底解決了異地補植“一地難求、一植了之”的困境。據了解,目前已有10多起案件的被告人在基地補種秦嶺紅豆杉,該基地已成為陜西法院環境資源審判的一面旗幟。
2023年清明節,被告人張某在祭祀時不慎引發森林火災,造成大片林地受損。以往此類案件多以“責令補植復綠”收尾,但實際生態修復效果往往不佳,新補植的幼苗難以彌補被毀的生態功能。為實現全面生態修復,讓審判真正服務于生態保護,周夢琳深入研究案卷,從《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森林資源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中尋找突破,反復研讀第二十條規定的裁判宗旨,最終提出:“破壞森林資源不僅要賠償原地補植費用,還需以‘碳匯賠償’的方式,對受損的生態服務功能進行補充性修復。”該案成為商洛市首次將碳匯價值納入生態損害賠償范圍的案例,法院判令張某在賠償原地造林費用的同時,還需賠償林地碳匯損失28578.99元。案件審結后,周夢琳并未停下腳步,她迅速聯合高校生態研究團隊、檢察機關、林業部門等六方,共同建立秦嶺南麓林業“碳匯賠償”協作機制,為生態保護提供了可復制、可推廣的司法經驗。
既解法結又解心結
“行政審判法官既要促進行政機關依法行政,也要讓群眾感受到公平正義。”周夢琳常對同事這樣說。作為擁有15年行政審判經驗的“老兵”,她見證并參與了商洛市行政案件跨區域集中管轄改革的全過程。
面對改革初期案件量激增、新類型案件層出不窮的壓力,周夢琳沒有退縮。她牽頭梳理辦案流程,并針對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率低的實際情況,創新推出“四步走”工作法,即當面釋法、程序告知、庭前指導、當庭肯定,促進行政負責人既出庭又“發聲”,實現行政爭議的實質性化解。2019年以來,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率連續 5 年保持100%,其中“一把手”出庭率達10%,在全省行政審判領域樹立了標桿。“讓行政首長走進法庭,不是為了讓他們‘難堪’,而是讓法治思維融入行政決策的每一個環節,實質推進爭議化解”,周夢琳的這句話,如今已成為當地行政機關干部的共識。
2023年8月,方某因房屋過戶問題將登記機關訴至法院。周夢琳審理發現癥結在于歷史遺留的產權爭議,她沒有機械辦案,而是發出司法建議,協調多部門會商。最終,登記機關為當事人辦理了過戶手續。方某送來的錦旗上“依法調解,握手言和”8個字,是對她工作的最好注解。這樣的錦旗在她辦公室書柜頂上整齊疊放著幾十面。
為破解群眾行政訴訟“取證難”的痛點,周夢琳推動洛南縣人民法院發出商洛市首份行政訴訟律師調查令,方便律師依法向有關單位調取證據,徹底改變群眾“想告卻拿不出證據”的困境;為將糾紛化解在訴訟前端,她建立行政爭議訴前“見面會”機制,組織行政機關與群眾面對面溝通,近3年通過該機制化解行政爭議幾十起,節約了大量司法資源。
用赤誠之心踐行司法為民
“愛學習、勤思考、善鉆研、重創新”,這是同事們對周夢琳的一致評價。56歲的她,辦公室書柜最顯眼的位置擺放著密密麻麻標注案例要點的法律書籍和厚厚一摞調研筆記。從全省首批審判業務專家到“中國生態文明獎先進個人”,從“辦案標兵”到“全國模范法官”,每一項榮譽背后都是她對司法事業的執著追求。
在同事們眼中,周夢琳是“拼命三娘”;在群眾眼中,她是“貼心法官”。她創立的“五心”工作法——公心、真心、耐心、細心、平常心,成為團隊處理“官民”糾紛的“金鑰匙”。為方便山區群眾訴訟,她推動設立綠色立案通道;面對信訪老案,她逐案梳理癥結,用耐心疏導化解積怨;審理環資案件時,她總是把法庭“搬”到田間地頭,讓群眾在巡回審理中學習法律。一位當事人說:“周法官辦案不僅講法理,更講情理,讓我們輸得明白、贏得服氣。”
三十載光陰,周夢琳把最美好的年華獻給了基層司法事業。從行政審判的“破壁者”到環境資源保護的“守護者”,從機制創新的“探索者”到法治宣講的“傳播者”,她用腳步丈量秦嶺的每一寸土地,用法律守護這里的綠水青山,用真情溫暖一方百姓。正如她在獲得全國模范法官稱號時所說:“法官的戰場在山野也在人心,我愿繼續扎根秦嶺,為民司法,不辜負每一寸時光,不違背自己的初心。”
周夢琳——這株生長在秦嶺深處的“法治青松”,正以她的堅韌與蒼翠,守護著這片土地的公正與生機,也照亮了基層司法為民的前行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