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唐山市路北區從事餐飲經營的丁氏倆兄弟從安徽阜陽到唐山已三年有余,倆人靠著勤勞的雙手每天辛苦的工作著,為附近的居民提供著衛生而便利的快餐,天有不測風云,2013年11月20號晚上,一家人平靜安逸的生活被一場突來的交通事故打破,當天晚上一家人收拾完生意關門后,其父丁某先行騎電動車回租住地,在經過唐山市衛國路時被一輛疾馳而過的出租車撞倒后送醫院搶救,經過醫院的多方努力,丁某暫時脫離了生命危險,此事故被唐山市交警二大隊事故中隊認定出租車負全責,并出具了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簡易程序),出租車駕駛員也承認是自己的過錯所致,12月9號,丁某在住院期間突然死亡,后經法醫尸檢鑒定為系車禍造成的重型顱腦損傷致死,丁氏倆兄弟隨后聽從辦案民警的安排,為其父辦理了尸體火化,并把骨灰帶回家鄉安葬。料理好喪事后,丁氏倆兄弟要求事故中隊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準備到到法院起訴肇事駕駛員,為其逝去的父親討回一個公道,但每次找到辦案民警時候,辦案民警讓其找事故中隊中隊長,找到中隊長時候,中隊長讓其找分管大隊長,找到分管大隊長時候,大隊長讓其和辦案民警聯系,就這樣,一個“皮球”式的辦案程序被相互踢了一月有余。
記者13號上午和丁氏倆兄弟按照預約在交警二大隊見到了分管事故的曹瑞明副大隊長,和前期一樣,曹大隊長還是讓去找具體辦案警官何凱,由于當天聯系不到何凱警官,記者跟隨丁氏倆兄弟回到了相距十幾公里的租住地等候消息,第二天一大早,記者又跟隨丁氏倆兄弟趕到了交警二大隊,終于見到了何凱警官,“你們還是去找李眾中隊長和曹瑞明副大隊長去了解吧,我不當家,他們有安排。”何凱警官的一席話讓丁氏倆兄弟感到特別的憤怒和無奈,有一種被人愚弄的感覺。丁氏倆兄弟哭著對記者說:“我們一家人為了一紙責任認定書,每天都來交警隊等待、盼望,餐飲生意也沒有心思經營了,不為別的,就為了給逝去的父親一個說法,讓肇事者得到應有的懲罰,老百姓辦事怎么這么難呢?辦案民警是否有難言之隱呢?
記者事后就此事咨詢了安徽炎黃律師事務所的苗春律師,苗春律師表示:按照我國2009年1月1號頒布的《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六十七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后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鑒定結論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是車禍受害方調解、法院起訴和保險理賠最直接的依據,也是公安機關追訴肇事駕駛員刑責量刑的標準。
記者將對此事件的進展給予關注 (周勇)(杭州信息網 http://.05718.cc/news/1406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