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后,劉某經常帶王清到袁莉家,“如果不去,她男朋友袁某就要打我。”王說。
去年7月的一天夜晚,劉某再次找到王清,要她冒充處女和嫖客睡覺,并承諾“這是最后一次讓我做這事”。為了擺脫劉的控制,王答應了。于是,劉把王帶到一家賓館進了事先開好的房間,待嫖客鎖上門后,王進入衛生間洗澡,并按劉某教的辦法,把剛打了耳洞的耳朵弄出血來涂到下身。“當我裹著浴巾上床的時候,被對方發現,他問我到底是不是處女,我只好承認不是。”那男的很生氣,丟了100元在床上就走了。王把錢交給劉,劉給了她50元。案發后,王清才知道這個未遂的嫖客是習水縣馬臨工業區土管所所長陳孟然。
警方調查認定,玩弄過王清的還有習水縣移民辦主任李守明、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干部黃永亮等人。
在學校班主任的家中,王清告訴記者,劉某不僅逼她賣淫,還讓她去尋找其他女學生。“劉某答應我,只要我幫忙找到另一個女生,我就不用再去做那事了。”
在某小學讀六年級的13歲女生李瑜是王清找到的“替身”?,F在外地讀初一的李瑜在電話里對記者說,雖然她和王清不在一個學校,但由于她們倆的家人做同樣的生意,且家靠得比較近,所以她們經常在一起玩兒。“有一次,王清騙我去買書包,就和劉某、袁某一起把我帶到袁莉家,然后不準我離開……”有了第一次之后,劉某、袁某就經常到學校門口等李瑜。
警方偵查報告顯示,嫖宿過幼女李瑜的有習水縣第一高級職業中學教師馮支洋、習水縣同民鎮司法所干部陳村、司機馮勇等人。
袁莉的丈夫胡某告訴記者,袁莉原先在縣城開過旅社,也提供過賣淫方面的服務,不過之前做的都是社會上的賣淫女。劉某的男友袁某由于吸毒需要錢,就和袁莉商量找女學生來賣淫,為了隱秘,選擇了在家中做這種交易。
胡某說,袁莉沒有這些女生的聯系方式,往往都是袁某和劉某帶她們來,然后袁莉再打電話去約嫖客。記者問胡,袁莉怎么有那些前來嫖娼的干部的電話?他說,她開旅社時就認識他們。
胡某還告訴記者,這些受害女生最早是被袁某和劉某強迫來的。“她們很怕袁某,他說不要動她們都不敢動。”后來,有的女生自己放學后就獨自過來,要求袁莉幫她找客人,做完一兩個后拿了錢就走。
據縣司法局的一位家屬透露,從農村進城的袁莉雖然住在司法局宿舍,但她和司法局沒有什么關系,她買的是二手房。他們之前曾注意到經常有一些背書包的女學生進出大院,以為是來這里找人補課的。“有一次有人在院內的空地上擺結婚宴席,袁莉看見了,破口大罵?,F在才知道原來是擋了她的‘生意’。”
縣政法委書記:我們不回避問題
中共習水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袁云勤4月1日在接受中國青年報記者采訪時表示,我們不回避問題。這些涉案干部的所作所為“已經觸及了中國人傳統道德的底線”。“如果把這個案件等同于一般的治安案件,那是政治上不成熟的表現。”袁云勤認為,這起案件比殺死幾個人還嚴重。“我們都是為人之父,如果我們的女兒被別人這么搞,我們的感受會怎么樣?”
袁云勤說,這個案件暴露出三個方面的問題:一是學校對學生的管理亟待加強;二是公安部門對校園周邊的管理力度要加大;三是需要加強對干部隊伍的教育。
袁云勤透露,在查處案件中,辦案人員遇到了很大的壓力。一方面是社會輿論的壓力,民間傳言很多,說是教師組織學生賣淫,“我可以負責任地說,只有個別老師參與嫖娼,而沒有老師參與組織”。另一方面是來自內部的分歧。有的人認為,這是一般的賣淫嫖娼案件,因為嫖客不知道賣淫女是幼女,給予治安處罰就行了。“針對這種糊涂看法,我把公安、檢察、法院、司法4個部門的領導召集在一起開會,大家統一認識,一致認為有關涉案人員應該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