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根據國家文物局要求,拍賣標的經國家文物局審核標的通過后,“企業須在所有拍賣圖錄顯著位置刊登相關批復文件”。該規定一下子卡住了拍賣行的咽喉。
對此,中國國家畫院原副院長趙榆算了一筆時間賬:"20加5,25個工作日相當于一個半月,加上各拍賣行郵寄圖錄到國家文物局就是兩個月。拍賣行編圖錄一般要20天,印刷還要一周到10天,寄給客戶要留一個月,這樣又是一個半月到兩個月。25個工作日加上拍賣公司做、印、郵寄圖錄,總共就是4個月。現在已經8月底,照此算征集應當結束,開始整理資料準備上報了,但實際上很多拍賣行的征集尚未啟動,那么2012年秋季拍賣會就要被停止了。
對既有的“5專家”要求,年審又進一步收緊規定。2003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實施條例》規定:“依法設立拍賣企業、從事文物拍賣經營活動的,應當有5名以上取得高級文物博物專業技術職務的文物拍賣專業人員。”2011年1月,國家文物局發布了更具限制性的規定,要求“企業聘用文博高級職稱人員的年齡不得超過70周歲”。并且要求該人員系非國家、省、市級文物鑒定委員會委員,以及非文物拍賣標的審核、文物商店銷售和文物進出境審核人員。根據行業《職業道德準則》,在職文博系統工作人員不能擔任拍賣行顧問,那么新規的執行,意味著女性至少55周歲以后、男性60周歲以后才能到拍賣行任職顧問,此外不少文博單位都有延長專家退休年齡的做法。
70歲的年齡上限要求,最早出現在2011年1月國家文物局公布的《文物拍賣企業資質年審管理辦法》中,但當年并不是年審年,許多拍賣行忽略了這條規定,直到今年初,才有企業逐漸注意到這一道“緊箍咒”。根據國家文物局的規定,各單位將于9月30日前完成文物拍賣企業資質年審的復核工作,文物拍賣企業無故未按期提交年審材料,將被撤銷其文物拍賣資質。今年6月,國家文物局又下達了一份《企業聘用人員申報材料說明》,不少拍賣行才如夢初醒。
關于上述新規的出臺背景,《藝術評論》記者向國家文物局發去采訪申請但一直未得到答復。一位相熟的負責人也謝絕答復并表示不便介紹他人回應。
在采訪過程中,包括朵云軒、泓盛在內的多家公司明確表示,自2003年實行的“5專家”要求在實際操作中就是一個擺設,為了滿足年審要求才花錢聘用5名專家,而且不少專家都是外地的,他們都起不到任何作用。拍品的鑒定、估值,都由拍賣行的專家執行。
泓盛拍賣公司CEO趙涌說:“聘請專家成為名譽化、形式主義的狀態,這種狀態已經存在好幾年。請專家要花錢,對拍賣企業來說是一個成本負擔,但專家又不干事,企業為形式主義買單。”
質疑聲不僅來自企業,也來自于制定者的自我反思。在國家文物局的官網上,記者發現了2009年4月發布的一則《國家文物局召開文物拍賣企業5名以上高級文物博物專業技術人員問題論證會》的消息。消息稱,國家文物局博物館司、政策法規司、中國文物流通學會、國家文物鑒定委員會、北京文物局、中國拍賣行業協會的負責同志和專家認為:制定該(5專家)條款的初衷是為了規范對文物拍賣企業經營活動的管理,但該條款操作性不強,實施5年來,高級文物博物專業人員在文物拍賣專業鑒定工作中未能發揮應有作用,建議:一、國家文物局向國務院法制辦提交專題報告,通過法律程序,取消上述條款。二、加快對文物拍賣企業專業鑒定人員的培養,認真做好文物拍賣專業人員的培訓、考試、認定、評聘和注冊年檢工作。
然而,此后,“5專家”條款非但未被取消,還增加了70歲(含)以下的新規。
“當人們不斷聽到某一件拍品過億元的報道時,其實并不了解拍賣行所遭遇的潛規則,而這些潛規則其實阻止了拍賣企業的發展。”一位上海某拍賣行的負責人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