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楊潔
為規范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不良資產業務,引導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立足主責主業,增強收購處置專業能力,發揮金融救助和逆周期調節功能,近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制定發布《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不良資產業務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辦法》發布后,包括中國東方、中國信達、中國中信金融資產等在內的多家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迅速部署貫徹方案,加快提升服務實體經濟和防范化解風險能力。業內人士表示,《辦法》對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不良資產業務管理進行全方位指導,有助于引導其專注不良資產主業,提高收購、管理、處置專業能力,培育行業發展的核心競爭力,為防范和化解金融風險、支持實體經濟發展發揮積極作用。
多維度全流程促行業發展
當前,我國不良資產處置行業已經形成包含全國性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地方金融資產管理公司、金融資產投資公司等經營主體在內的多元化發展格局,并在化解金融機構和實體企業風險等方面發揮至關重要的作用。
例如,中國東方通過收購不良債權、參與破產重整、實施債轉股等方式,近五年累計化解金融風險超7000億元。其中,通過創新“雙層SPV風險化解”基金等新模式,收購中小金融機構不良資產近4000億元。中國信達近三年來,持續加大金融不良資產收購力度,投入資金超過2000億元。中國中信金融資產專注不良資產主責主業,持續推動主業做優做強,累計收購不良資產債權超2萬億元。
“金融資產管理行業運營整體穩健,但仍存在優化空間。”中國銀行研究院研究員杜陽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辦法》致力于解決金融資產管理公司高質量發展過程中的痛點和難點,在實體經濟恢復性發展的關鍵時期,有助于推動行業運營迎難求變。
在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不良資產收購范圍方面,《辦法》進行了有序拓寬,允許其收購金融機構所持有的重組資產、其他已發生信用減值的資產等,助力金融機構盤活存量,釋放更多信貸資源投入到國家重點支持領域。
中國東方方面表示,《辦法》豐富了處置盤活工具箱,賦予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合理選擇追加投資方式和規模的權利,筑牢改造提升資產價值的基礎。優化處置流程及配套政策,提高化解風險效率,為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打造“收處”良性循環提供強有力的政策保障。
做優做實不良資管業務
多家機構認為,《辦法》對引導金融資產管理公司進一步發揮獨特功能優勢,專注不良資產主業,保障金融市場長期穩定發展具有里程碑式的重要意義。接下來,將繼續聚焦不良資產主責主業,推動制度落地見效。
中國信達表示,將嚴格按照《辦法》要求,堅守功能定位,聚焦主責主業,著力培育專業能力,強化風險防控機制,提升綜合金融服務水平。
中國中信金融資產表示,將進一步加強風險管理體系建設、完善不良資產管理制度,強化團隊建設和人才培養,培養差異化的核心競爭力。
中國東方表示將做好四方面工作:一是聚焦不良資產主責主業,積極支持金融機構風險化解,助力地方中小金融機構深化改革;二是提升服務實體經濟質效,關注重點領域、重點行業、重點企業風險趨勢,充分運用實質性重組等方式,助力實體企業盤活資產、脫困重生;三是強化合規經營理念,梳理優化制度流程,加大合規文化宣教力度,牢固樹立合規意識;四是加強主業能力建設,以新時期新任務新課題為導向,持續構建核心競爭力,扎實做好“五篇大文章”,為金融強國建設、全面推進中國式現代化作出新的貢獻。
杜陽建議,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應按照《辦法》要求,做優做實不良資產管理業務。一是聚焦主責主業,提升專業化能力,二是加快不良資產出清,提升市場化運作效率,三是切實當好金融風險的“防火墻”和維護金融安全的“穩定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