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劉萌
1月17日,商務部等8部門辦公廳發布《關于做好2025年汽車以舊換新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明確提出,擴大汽車報廢更新支持范圍。在《商務部等7部門關于進一步做好汽車以舊換新有關工作的通知》(商消費函〔2024〕392號)基礎上,將符合條件的國四排放標準燃油乘用車納入可申請報廢更新補貼的舊車范圍。2025年,對個人消費者報廢2012年6月30日(含當日,下同)前注冊登記的汽油乘用車、2014年6月30日前注冊登記的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車,或2018年12月31日前注冊登記的新能源乘用車,并購買納入工業和信息化部《減免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的新能源乘用車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車,給予一次性定額補貼。對報廢上述符合條件舊車并購買新能源乘用車的,補貼2萬元;對報廢上述符合條件燃油乘用車并購買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車的,補貼1.5萬元。在一個自然年度內,每位個人消費者最多享受一次汽車報廢更新補貼。
《通知》提出,完善汽車置換更新補貼標準。2025年,對個人消費者轉讓登記在本人名下的乘用車,并購買乘用車新車的,給予一次性補貼支持,購買新能源乘用車補貼最高不超過1.5萬元,購買燃油乘用車補貼最高不超過1.3萬元。
《通知》要求落實資金支持政策。根據發改環資〔2025〕13號文要求,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財政部安排超長期特別國債資金用于支持地方提升消費品以舊換新能力,推動個人消費者乘用車報廢更新和置換更新。
具體來看,汽車以舊換新補貼資金按照總體9:1的原則實行央地共擔,并分地區確定具體分擔比例。其中,對東部省份按8.5:1.5比例分擔,對中部省份按9:1比例分擔,對西部省份按9.5:0.5比例分擔。各省級財政根據中央資金分配情況按比例安排配套資金,省以下經費分擔辦法由省級財政確定。
此外,《通知》提出,各地區要一視同仁支持不同所有制、不同注冊地、不同規模經營主體參與汽車以舊換新。要簡化資金申請、審核、撥付流程,及時向消費者兌現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