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衛計委和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2013年發布的《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修訂版規定,今后開零售藥店必須配備執業藥師。但是,藥師數量不足,一些藥店只能“租證”過關。所謂“租證”就是讓一些擁有執業藥師證書但又不從事零售的人,把執業藥師證書注冊到零售藥店里,這樣,藥店名義上就配備了“藥師”。
自我藥療需把關
消費者缺乏用藥常識,而藥品和醫療知識又相對專業化,已經成為自我藥療的一大障礙。
我國非處方藥種類眾多,在國家公布的第六批非處方藥名單中,用于4類、60種自我藥療適應癥的中西藥品已近4500種,包括部分有禁忌癥的藥品。為此,張承緒副會長認為,藥店店員要充當起百姓買藥的“把關人”,自我藥療過程的自我診斷、合理選藥、正確用藥迫切需要藥店咨詢服務的支持。
但是全國現有藥師(士)總人數僅39.6萬人,取得資格的執業藥師20萬人。全國47所藥學院校每年近1.7萬名本(專)科畢業生中,本科生的52.0 %和專科生的76.49%其就業去向為藥企,到社會藥房從事藥學服務的幾乎沒有。更為關鍵的是,執業藥師屬在職繼續教育,取得執業資格至少需要3~7年的從業資歷,全國每年的培養規模近1.3萬人,難以彌補巨大的需求缺口。
據了解,2000年起,中國非處方藥物協會責成自我藥療教育專業委員會,聯合藥品生產和經營企業,探索研究問題的解決方案和措施,研發了“自我藥療咨詢服務系統”,設計了藥店店員資質考試,已在全國40多個城市舉辦了500多場培訓會,6萬多人次參與藥店店員資質考試培訓,其中2.8萬多名店員取得藥店店員資質考試證書。
北京自我藥療科技傳播中心副主任周耿華對記者說,通過調查社會藥房從業人員職業發展狀況發現,經藥店店員資質考試培訓的從業人員正借助信息技術的支持,以獨特的職業活動內容從事著自我藥療的咨詢服務,業內將此類人群稱為自我藥療咨詢員、藥店咨詢員或藥學咨詢員等。
記者從中國非處方藥物協會了解到,該協會4年前已向人社部建議設立自我藥療咨詢員新職業(工種),目前已進入現場考察階段。
有專家指出,為配合醫療制度改革的深入,保障人民群眾用藥和生命安全,必需妥善解決自我藥療的現實問題。而通過藥學服務從業人員的職業分化與重組,促進從業人員素質和專業化水平的提高,實現藥學服務隊伍的職業化,成為解決自我藥療問題的必然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