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和保障人權是我國憲法的基本原則。刑事審判不僅要懲罰犯罪,還要保障人權。3月9日下午,記者從最高人民法院舉辦的2025年全國兩會《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解讀系列全媒體直播訪談第二場活動上了解到,人民法院堅持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去年,依法宣告598人無罪。
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何莉在活動上表示,刑事審判任何時候都必須堅持懲罰犯罪與保障人權相統一,不能一談到嚴厲打擊就忽視人權保障,一提到人權保障就認為是輕縱犯罪,人民法院必須確保有罪的人受到公正懲罰、無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為確保懲罰犯罪與保障人權相統一,訴訟確保以審判為中心,審判以庭審為中心,庭審以證據為中心。最高人民法院修訂發布庭前會議、排除非法證據規程,修訂第一審普通程序法庭審理規程,加強和改進二審開庭工作,充分發揮庭審在查明事實、認定證據、保護訴權、公正裁判中的決定性作用。堅持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同時,進一步加強被告人、律師訴訟權利保障。
最高人民法院會同司法部推進刑事案件律師辯護全覆蓋,全國法院全部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充分保障被告人依法獲得律師辯護和值班律師法律幫助的權利。指導刑事法官提升庭審駕馭能力,充分保障辯護律師履職盡責。會同司法部加強死刑復核案件法律援助工作,確保嚴格公正司法。堅持以“如我在訴”意識做實“有信必復”,加強釋法說理,做好實質性化解信訪矛盾工作。
(總臺央視記者 奚丹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