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廣州6月4日電(蔡敏婕 滕昊)廣州市交委4日發布的《廣州市關于智能網聯汽車道路測試有關工作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下稱《指導意見》)稱,該市擬開展無人駕駛測試項目,如需研究自動駕駛技術在網約車上的應用,測試企業可開展載客測試。
自動駕駛技術是人工智能技術的重點應用領域,“無人化”將在很大程度重構汽車制造行業和運輸行業。
目前廣州市是自動駕駛技術企業比較集中的國家中心城市之一,為了鼓勵創新,根據中國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及交通運輸部印發的《智能網聯汽車道路測試管理規范(試行)》,參考國際主要發達工業化國家和地區的成功經驗和做法,并結合結合廣州市實際,該市制訂《指導意見》。
廣州歡迎海內外自動駕駛科技企業來穗創業和發展,《指導意見》對于已在其他國家和地區,或已在中國內地其他城市開展自動駕駛汽車道路測試,并達到一定技術水平的企業,在廣州開展測試工作可適用簡易程序,快速審核、快速開展測試。
由于自動駕駛技術目前仍處于測試階段,因此,廣州市重視自動駕駛測試的安全保障問題。《指導意見》表示,企業要為每一臺測試車輛購買必要的商業保險,確保測試駕駛員履職能力,對于測試駕駛員管理、事故防范、事故處理、運行過程中的監控,都由測試企業承擔主體責任。
根據實際道路交通狀況及限速情況,《指導意見》對于測試路段實行分級管理,從低到高分為一至三級路段,對于具有不同測試經驗、不同測試系統能力的測試企業,可分別允許在不同級別的測試路段進行測試,以確保測試安全。
根據自動駕駛技術的發展趨勢和行業應用前景,《指導意見》設置了不同類別的測試。如需研究自動駕駛技術未來在網約車上的應用,測試企業可開展載客測試;如需研究自動駕駛技術未來在貨運等行業的應用,測試企業可開展編隊行駛測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