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真貫徹落實中省水利投入政策,將水利建設作為公共財政投入的重點領域,逐年增加市、縣財政對水利建設的專項投入,確保水利投入的總量和增幅有明顯提高。在新增建設用地有償使用費中安排部分資金用于農田水利設施建設,并逐年增加。市縣(區)從土地出讓收益中提取10%用于農田水利建設。新建城鎮堤防工程增加的建設用地開發升值收益50%用于水利建設。從城市維護費中劃出一定比例用于城市防洪排澇和水源工程建設。以縣區為單位,整合以工代賑、土地整理、農業綜合開發、扶貧開發等專項資金,統籌安排各類水利項目。各有關部門要加強與水務部門的協調銜接,避免重復立項、重復投資,實現投資效益最大化。加強水利投資項目和資金監督管理。鼓勵和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水利建設的信貸投入。積極開展水利項目收益權質押貸款等多種形式融資。鼓勵和支持發展洪水保險。拓寬水利投融資渠道,吸引社會資金參與水利建設。加快組建市級水務投資集團公司,多渠道籌集建設資金,力爭今后十年全社會水利年均投入比2010年增長一倍以上。
八、加強對水利改革發展的組織領導,形成強大的興水治水合力
(一)切實落實各級責任。各級黨委和政府要站在全局的戰略高度,把水利事業作為富民強市的重要工作,切實加強對水務工作的組織領導,及時研究解決好制約水利改革發展的體制性機制性和有關重大問題。全面推行防汛抗旱減災、農田水利建設、飲水安全保障、水資源管理、水庫安全管理、生態安全、河道管理、機構編制、重大水利項目建設行政首長負責制。各級領導干部要帶頭改進作風,深入實際調查研究,切實把加強農田水利建設作為開展創先爭優活動的重要內容,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的戰斗堡壘作用和廣大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引導和帶領廣大農民群眾共同投身水利改革發展事業。
(二)嚴格目標責任考核。從今年開始,市委、市政府把水利納入年度目標責任考核評價體系,作為對各級黨委、政府和領導班子考核的重要內容。設立市級“水利振興杯”,在全市開展奪杯競賽活動,把完成水利發展目標與投資下達、項目安排有機結合起來,建立“大干大支持、小干不支持、不干要問責”的激勵懲戒機制。對在水利改革發展中取得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
(三)密切部門協作配合。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密切配合,分工負責,落實責任,著力解決水利改革與發展中的困難和問題。水務部門要忠于職守,認真履行職責,搞好規劃、調研、組織、實施、協調和技術服務,為黨委、政府決策當好參謀;發展改革、財政部門要把水利發展納入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根據水利發展需要,合理安排建設計劃,積極籌措建設資金;國土資源部門要做好水利工程土地征用和補償工作;機構編制、人社部門要落實水利單位機構和編制,解決好專業技術人才短缺問題;農業、林業、建設、城管、環保、扶貧、物價、金融、衛生等部門要切實履行各自職責,認真落實有關政策,全力支持我市水利改革發展;宣傳部門和新聞媒體要加強基本市情水情宣傳,提高全民水患意識、節水意識、水資源保護意識,形成全社會廣泛關注、大力支持水利改革發展的強大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