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上了一套樣板房的戶型,顧女士非常滿意,與售樓部簽署了一份優惠申請,可當她去交款簽約時才發現,售樓部提供給她的房子戶型竟與當初自己看上的房子大相徑庭,而要買當初中意的戶型則需要再加七八萬元,顧女士一怒之下要求退房,卻一再遭到推托。
購房者:
簽協議時發現戶型有出入
今年8月11日,市民顧女士在位于礦山路附近的樓盤羅馬嘉園看上了一套房子,“145平方米,當時看的是樣板房,主臥、次臥都有陽臺,很中意。”顧女士說,當時銷售人員說樓上還有這種戶型的房子,可以優惠。
當晚顧女士又和老公一起來看了這個樓盤,顧女士老公也一眼看中了145平方米那套房子。當晚,他們就與售樓部工作人員簽署了一份類似協議的優惠申請,申請上明確,顧女士訂購羅馬嘉園12號樓10302號房,交定金2萬元,銷售方為銷售主任李偉,原總價922512元,優惠后總價801039元,申請下方注明,如若此優惠價申請不下來,退還定金2萬,若申請下來以優惠價執行。“我們沒說單價,只談了總價。”
“當時我和我老公幾次問李偉,協議上寫的房號戶型是不是與我們看的樣板間一樣,他都很明確說一模一樣。”顧女士說,因為當時沒看到協議所說的房子的戶型圖,也沒多想。此后,顧女士夫婦幾次要求李偉提供戶型圖,都被對方以各種理由婉拒。
8月15日下午,顧女士和老公一起到售樓部簽協議。“沒簽之前,好幾個售樓部的人說房子層高也比那個樣板間高,還多出個窗戶。雖然說的不清楚,但我卻感覺可能是戶型不一樣。”顧女士說,簽字以前,她堅決要求看房子戶型圖,對方無奈拿出后,顧女士大吃一驚,“與我們之前看過的樣板間根本不一樣,少了一個陽臺,面積也成了138平方米”。顧女士夫婦非常生氣,當即未簽協議離開。
“我覺得自己受騙了,那個樣板房就是誘餌。”顧女士說。
售樓人員:
買原戶型要補錢
此后,雙方幾次談判,顧女士仍然要買之前看中的戶型,但銷售方李偉表示,由于房價上漲,要買需多掏七八萬元。但顧女士提出不買,讓對方退還2萬定金時,均被以再協商為由拒絕。
昨日下午,顧女士再次與李偉通話交涉,李偉依然表示,顧女士要想買當初看上的房子需要多掏錢,而協議上這套房子三面透光,比以前的要好。當顧女士問為什么看房時未明確告知兩戶型不同時,對方強調說:“協議上寫的就是10302。”隨后一再勸說顧女士別生氣,到售樓部詳談,“不論好壞,一定會給你答復。”
記者用顧女士的電話向對方提出問題,為什么當初簽協議時未說明戶型不一致;為什么當初給顧女士看的是145平方米的房子,簽約時卻成了138平方米的另一戶型,又不給看戶型圖等問題時,對方支支吾吾均未作答,隨即大怒,稱記者不是當事人,他不予解釋,并掛掉電話。
“你要報道就報道,我現在很忙。”昨日下午6時許,記者再次撥打李偉電話試圖了解此事時,對方說。(華商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