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2月21日,榆林市政府常務會議專題研究氣象工作,《榆林市人工影響天氣管理辦法》得到順利通過,并于2010年2月22日起正式實施。
《榆林市人工影響天氣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不僅從人工影響天氣的組織管理、經費投入使用、作業的安全管理等方面作了明確規定,《辦法》還規定了事故應急處理和安全責任追究,對違反人工影響天氣作業規范或者操作規程作業、未按批準的空域和作業時限實施人工影響天氣作業、非法轉讓人工影響天氣作業設備等行為設定了處罰。
《辦法》的頒布實施不僅使我市人工影響天氣管理機構得到進一步理順和加強,機制得到有效的協調,也解決了人工影響天氣實踐中縣區間發展不平衡、認識不到位,作業安全問題重視不夠,作業指揮不統一規范等一些亟待解決的突出問題。
此《辦法》是繼2009年榆林市政府頒布實施的《榆林市防雷減災管理辦法》、《榆林市氣象災害防御和氣候資源開發利用管理辦法》后的又一部規范性文件,標志著榆林市氣象社會管理職能已邁上科學化、法制化、標準化步伐。
(白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