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加快發展高中階段教育。加大對農村和貧困地區高中階段教育的政策和資金扶持力度;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實行高中階段免費教育;推動普通高中多樣化發展,增加職業教育內容,滿足不同兒童的發展需求。
7.大力發展職業教育。完善職業教育支持政策;逐步推行中等職業教育免費制度;完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
8.加快發展特殊教育。加大對特殊教育的投入;鼓勵和支持普通學校接收殘疾、輕度智障兒童;逐步實施殘疾兒童高中階段免費教育;開展殘疾兒童就業培訓與指導。
9.全面推進素質教育。加強和改進中小學德育教育,完善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體系;拓展和探索社會教育的途徑和方法,注重教育效果;鼓勵引導兒童參與社會公益活動,培養公民意識。
10.推進基礎教育現代化和信息化。擴大農村中小學建網學校比例和現代遠程教育網絡覆蓋面;建成覆蓋城鄉的學校數字化教育體系。
(三)兒童與福利
主要目標:
1.擴大兒童福利范圍,推進補缺型福利向適度普惠型福利轉變。
2.提高兒童基本醫療保障覆蓋率和保障水平。基本醫療保障覆蓋率2020年達到95%以上;為貧困和大病兒童提供醫療救助。
3.繼續在全市推行中小學生營養早餐分級補助計劃。2015年實現全覆蓋。提高農村寄宿制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伙食補貼標準,擴大補貼范圍。
4.基本滿足流動和留守兒童的公共服務需求。
5.完善貧困兒童福利保障制度。2020年前,建立5歲以下貧困家庭兒童營養補貼制度。
6.滿足孤兒生活、教育、康復、醫療、住房和就業等方面的基本需求。建立孤兒保障體系,提高孤兒基本保障水平。
7.滿足殘疾兒童發展的基本需求。提高0—6歲殘疾兒童搶救性康復率;建立殘疾兒童康復補貼制度; 2020年商洛市建立1家兒童康復機構。
8.減少流浪兒童的數量,并降低反復性流浪發生率。完善流浪兒童保護的專業服務設施,提升服務質量。
9.保障受艾滋病影響兒童和服刑人員未成年子女的生活、教育、醫療、就業等權利。
保障措施:
1.提高面向兒童公共服務的供給能力和水平。明確政府對兒童福利的責任,完善公共服務體系和機制,增加財政對兒童福利投入,嘗試建立兒童福利賬戶,逐步實現兒童公共服務均等化。
2.完善兒童醫療保障體系。在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框架內完善兒童基本的醫療保險辦法。逐步擴大兒童醫療保險的支出范圍,提高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額;拓寬籌資渠道,推動設立兒童醫療救助專項基金,對大病兒童和貧困家庭兒童實施醫療費減免或專項補助。
3.保障中小學生營養早餐專項資金持續投入,擴大覆蓋面,加強質量監管。
4.建立和完善流動兒童和留守兒童服務機制。逐步將流動人口納入當地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在地化管理;建立16歲以下流動兒童登記管理制度;完善以社區為依托面向流動人口家庭的管理和服務網絡;建設“留守兒童之家”,加強對留守兒童心理、情感和行為的指導,提高留守兒童監護人的監護意識和責任。
5.擴大兒童福利范圍。嚴格執行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對有兒童并符合分類施保條件的家庭,按規定提高低保保障標準;探索5歲以下貧困家庭兒童和殘疾兒童生活津貼運轉機制。逐步提高農村義務教育寄宿制學校家庭困難學生生活補助標準,擴大補助范圍。
6.完善孤兒基本生活保障制度。按照不低于當地平均生活水平的原則,確定孤兒基本生活最低養育標準并建立自然增長機制。要按照有利于孤兒身心健康成長的原則,采取親屬撫養、機構養育、家庭寄養、依法收養等方式,拓寬孤兒安置渠道。提高孤兒醫療康復保障水平,落實孤兒教育保障政策,孤兒成年后扶持就業,加強孤兒住房保障和服務。